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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利用,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应当正确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切实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政府调节与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