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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所在的雾岭十队属雾岭大队(村)的一个小队,处在雾岭最高处,适宜种茶。紧挨我队耕地的林地,1960年“四固定”确定归我队。1971年大队开办“雾岭联办茶场”,我队投资林地90亩,另有两个小队也投入了林地,开垦茶园,种植茶树,各小队都投资投劳。从茶场有收入之时起,茶场每年都向投入林地的小队按投入林地的面积发放土地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