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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充分利用中医药在国际组织平台中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我国在国际传统医药领域的话语权与主导权,全面提升中医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和应对国际竞争的实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出台并颁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聘请国际合作高级顾问的实施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