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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1]。新制度对加强政府单位内部治理,提高政府财务报告公信力,正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库存物品作为资产类账户中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无论在存货管理还是在账务处理中都需要会计人员重新认识与重新定位。本文将从库存物品管理、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