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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明确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伍仟元”。就是这道门槛,将可口可乐等众多企业的许多大型促销活动都拒之门外,最终只好4999元“封顶”。
如何合法地越过这一红线?
公车广告换私车促销
S是某市的一家外资啤酒企业,占据该市70%以上的市场份额,典型的地头蛇。但近年来一直受到青啤、雪花等猛烈攻击,急于破局。
每年旺季,S都会在各区县举办啤酒节、竞饮比赛,进入社区举办巡演,到大学做品牌宣传等,活动虽然丰富,可总觉得规模太小,力度不够,不解渴。
怎么办?
事情在某次市场部核销费用时发生转机。公司每年年初都会投放12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但偏偏今年,新上任的老总是个香港人,他一看近10万元的费用,很是不爽。他分析到:公交车破破烂烂、形象非常不好;10万元只能管1年,时间太短;外地一品牌为争夺市场,竟然投放了20辆公交车,这样死拼,绝对两败俱伤。“必须创新”!
老总最后指出了方向:为什么我们不能用这10万元买上两辆小轿车,通过“喝啤酒,集瓶盖,抽汽车”的方式,让消费者天天开着印有我们LOGO的私家车呢?这不是最好的宣传吗?
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回头一合计,这5000元的槛又过不去了,最便宜的奇瑞QQ也得3万多元吧,早超过了!给老总一汇报,敢情老总不知道,因为香港不限制。
那就奖“10年驾乘权”吧,这样就不违规了!但一咨询律师和保险公司,才发现很难。本市刚刚出了一个事情:一企业卖出一辆二手车,还没有来得及过户,买方竟然把两个路人撞成了“植物人”,该企业连带赔了100多万元,差点破产。如果做促销有这么大风险,还不如不做!
这事就这么搁下了。
红线促销原是炒作
谁知平地起风云,十几天后,当地报纸头版登出了“喝XX白酒,中QQ轿车”的大幅广告,还是一周一辆,连续一个月,出手相当豪爽。
老总不乐意了,“人家为什么能做?”市场部同仁赶紧明察暗访,探听“敌情”。按照报纸上登的咨询电话打过去,那面说得找酒厂;费尽心思联系上外地的那家酒厂,他们说这种促销由当地办事处运作;找到办事处,又推回经销商……
嗨,敢情这是炒作呀!
結果一汇报,老总说了,不管别人如何,我们自己做自己的,还真就得把汽车奖给消费者,初期先投两辆试试效果。
又回到了起点:这个5000元红线怎么办?难道要奖励10年驾乘权,公司提心吊胆10年?
变通
还是老总见多识广,“为什么不能做成广告车,让中奖者作为形象代言人免费驾驶,我们付给他代言费。如果一个月给他1500元(但不给现金,只从车价里抵扣),那不到两年,不就可以把这车给中奖者了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哪!咨询律师,律师说不违反法律,但不容易宣传。
管不了那么多了,最起码能够运作了。于是,立即找来广告代理公司,由它们作为车主购买两辆QQ汽车作为广告车,为车上高额保险,并承担其余风险。作为回报,广告公司作为活动全程代理,既能借机宣传自己,又拥有一定权益和代理费,自然也乐得去做。
接下来就是做设计、印海报、做路演,活动时间定在5月初到9月初,10个瓶盖对应一张奖券。收集瓶盖先是在市区几个超市进行,但因前期宣传不够,效果不佳;后来索性在全市近百家小区,雇请大学生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页,现场收集瓶盖。这招还真灵,短短几天收到近10万个瓶盖。
抽奖于10月初在当地电视台举行,公证处公证。很多消费者自发前来,现场气氛热烈。最终两名幸运消费者脱颖而出,赢得了心爱的私家车。
据说,其他企业现在也开始学习这招,纷纷奖励汽车呢。
如何合法地越过这一红线?
公车广告换私车促销
S是某市的一家外资啤酒企业,占据该市70%以上的市场份额,典型的地头蛇。但近年来一直受到青啤、雪花等猛烈攻击,急于破局。
每年旺季,S都会在各区县举办啤酒节、竞饮比赛,进入社区举办巡演,到大学做品牌宣传等,活动虽然丰富,可总觉得规模太小,力度不够,不解渴。
怎么办?
事情在某次市场部核销费用时发生转机。公司每年年初都会投放12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但偏偏今年,新上任的老总是个香港人,他一看近10万元的费用,很是不爽。他分析到:公交车破破烂烂、形象非常不好;10万元只能管1年,时间太短;外地一品牌为争夺市场,竟然投放了20辆公交车,这样死拼,绝对两败俱伤。“必须创新”!
老总最后指出了方向:为什么我们不能用这10万元买上两辆小轿车,通过“喝啤酒,集瓶盖,抽汽车”的方式,让消费者天天开着印有我们LOGO的私家车呢?这不是最好的宣传吗?
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回头一合计,这5000元的槛又过不去了,最便宜的奇瑞QQ也得3万多元吧,早超过了!给老总一汇报,敢情老总不知道,因为香港不限制。
那就奖“10年驾乘权”吧,这样就不违规了!但一咨询律师和保险公司,才发现很难。本市刚刚出了一个事情:一企业卖出一辆二手车,还没有来得及过户,买方竟然把两个路人撞成了“植物人”,该企业连带赔了100多万元,差点破产。如果做促销有这么大风险,还不如不做!
这事就这么搁下了。
红线促销原是炒作
谁知平地起风云,十几天后,当地报纸头版登出了“喝XX白酒,中QQ轿车”的大幅广告,还是一周一辆,连续一个月,出手相当豪爽。
老总不乐意了,“人家为什么能做?”市场部同仁赶紧明察暗访,探听“敌情”。按照报纸上登的咨询电话打过去,那面说得找酒厂;费尽心思联系上外地的那家酒厂,他们说这种促销由当地办事处运作;找到办事处,又推回经销商……
嗨,敢情这是炒作呀!
結果一汇报,老总说了,不管别人如何,我们自己做自己的,还真就得把汽车奖给消费者,初期先投两辆试试效果。
又回到了起点:这个5000元红线怎么办?难道要奖励10年驾乘权,公司提心吊胆10年?
变通
还是老总见多识广,“为什么不能做成广告车,让中奖者作为形象代言人免费驾驶,我们付给他代言费。如果一个月给他1500元(但不给现金,只从车价里抵扣),那不到两年,不就可以把这车给中奖者了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哪!咨询律师,律师说不违反法律,但不容易宣传。
管不了那么多了,最起码能够运作了。于是,立即找来广告代理公司,由它们作为车主购买两辆QQ汽车作为广告车,为车上高额保险,并承担其余风险。作为回报,广告公司作为活动全程代理,既能借机宣传自己,又拥有一定权益和代理费,自然也乐得去做。
接下来就是做设计、印海报、做路演,活动时间定在5月初到9月初,10个瓶盖对应一张奖券。收集瓶盖先是在市区几个超市进行,但因前期宣传不够,效果不佳;后来索性在全市近百家小区,雇请大学生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页,现场收集瓶盖。这招还真灵,短短几天收到近10万个瓶盖。
抽奖于10月初在当地电视台举行,公证处公证。很多消费者自发前来,现场气氛热烈。最终两名幸运消费者脱颖而出,赢得了心爱的私家车。
据说,其他企业现在也开始学习这招,纷纷奖励汽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