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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原有土地1000亩,由于国家建设需要,1991年征用800亩,当时村民户口全部农转非。但仍有部分人在剩余的200亩土地上进行耕种,现在政府收回土地搞建设,仅付青苗补偿费,未给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为此,我们上访到有关部门.他们讲.未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200亩土地,归国家所有。我们有些想不通.剩余的200亩土地没有被征用,而且一直由我们进行耕种,怎么一下子就归国家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