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察办案中“欺骗性”问话效力的探讨

来源 :大经贸·创业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c66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机关应运而生。《监察法》的出台,赋予了监察机关询问和讯问两项调查措施。同时,《监察法》也明确规定严禁以欺骗的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但对于何为“欺骗”却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可能会导致非法言词证据的产生,导致无效证据的产生。所以,本文以现有法律为依据,谈谈“欺骗性”问话的效力以及如何避免。
  【关键词】 调查措施 “欺骗性问话” 非法言词证据
  欺骗一词在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用虚伪的言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①英国的学者曾对欺骗做过这样的解释:“一种计划让他人对欺骗实施者产生信赖的行为”。②就欺骗本身而言,其没有太多的好恶倾向。回到“欺骗性”问话,笔者认为,其是在调查问话中,监察人员通过实施制造假象或者隐瞒真相的问话方式,使被问话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配合问话的调查措施。
  我国《监察法》第20条第二款和第21条的规定,在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可以使用讯问和询问两项调查措施,在此,笔者将两者统称为“问话”。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1条、第2条中,明确的规定了暴力、变相肉刑(在实际办案中,表现为饿、冻、过度疲劳等方式)、威胁和非法拘禁的方式属于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范围,但没有把“欺骗”纳入范围之中。我国《监察法》第40条第二款也规定了严禁用欺骗的方式收集证据,同时在第33条第三款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同时,第45条规定,监察机关把案件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是对案件的处置方式之一,所以,我们可以读出利用欺骗的方式获取的证据是可以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
  这样的立法,看似矛盾,其实是立法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精巧设置。一方面人权保障、法治文明的水平确实要在刑事司法中去体现,要实行以“法律的统治”为内容的真法治,而不是“运用法律治民”的伪法治,必须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到国家与个人进行平等的理性对抗中来,使国家追究个人的任何行为和决定都具有正当、合理的基础。③我国关于严禁欺骗性问话的规定也是如此。另一方面,证据采信制度则更加关照现实。在实际办案中,极少会有涉案人员主动愿意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趋利避害的心态会让他们选择对抗,通过各种方法抵赖、撒谎,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带有欺骗成分的问话是可以被合理运用的,运用得好往往能获得很好的效果。
  虽说对“欺骗”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判断没有严格法律上的标准,而一旦超过法律界限,造成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后果的出现,被法院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极可能就会导致证据链断裂,使得犯罪认定出现障碍。在法院的实际审判中,被告人或其律师以“欺骗”为由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也时有发生。对于用欺骗的方法来获取言词证据,在国外也规定在审讯中可以采用欺骗问话方法,只要使用欺骗审问的方式不违反被审讯人的意志自由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用。比如,美国的《模范证据法典》规定:“可以使用一些不会出现不正确陈述的威胁或者允诺手段去获取供述,审讯中使用欺骗性问话只要不超越一定限度和不使用不得当方法也是可以的”。④
  什么样的欺骗性问话是合法的?笔者认为,应当根据供述真实性、自愿性、程序正当性三个方面综合审查判断:一是供述的真实性。这是证据的三性之一,也是证据首先要具备的一个特性;二是供述的自愿性。基于欺骗性获取的口供,必须是被调查对象或涉案人自愿供述,这也体现了与刑讯逼供 “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的不同,而是对象经过思考后愿意交代问题。第三,调查程序的正当性。指的是在问话过程中,监察机关欺骗的内容要与《刑事诉讼法》总则中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相适应,而不能侵害到被问话对象的一些基本人权。以上三个方面是判断欺骗性问话是否超出法律界限的问题,在具体问话过程中,有以下几点是需要掌握的:
  第一,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侦查人员在使用欺骗问话谋略时要遵循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获取口供时,不能采用违背伦理道德或侮辱他人尊严的方式去获取口供,也不能借他人对宗教的信仰去蒙骗被审讯人”。⑤欺骗审讯谋略的使用必须要控制道德成本,不能让公众对此产生过高的道德愤怒。当然,审讯不是闲谈聊天,因其对抗强度大,侦查人员审讯时,只要能保持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即可,侦查人员“只要保持公众在社会事务处理中基本道德底线即可”。⑥例如,我们可以利用共同贿赂犯罪同案人供述犯罪事实的时间差来进行欺骗,但不能虚构其亲属已经将其赃款赃物去向交代的事实或者亲人生病住院的假消息来进行欺骗。
  第二,不得损害国家机关、相关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在问话当中,监察人员的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权威,也是一种社会公信力,所以,在欺骗的使用中,绝对不能为了获取对象的认罪,就做出一些明显损害社会公信力的行为。比如,监察人员没有得到批準的承诺,“只要你老实交代问题,过后就让你出去”,但因为这个承诺没有得到批准又实现不了,这种严重损害监察机关公信力的行为是不能被允许的。同样的,其他的一些相关行业的公信力也是不能损害的。比如,出示具有社会公信力审计报告、鉴定结论、公正文书等假证据,这不仅是对被问话人的恶意欺骗,在损害监察机关公信力的同时,也对相关社会行业的社会公众力产生了破坏,对于社会公众的信任感造成很大的冲击。
  综上所述,“欺骗性”问话是允许存在的,并在办案的实际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其的运用也是有法律底线的,望此文对监察机关的实际办案能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① 王国民:《犯罪侦查中的欺骗:在合法与非法之间》,载《政法学刊》2007年第2期,第5页。
  ② 〔英」AldertVrij:《说谎心理学》,郑红丽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49页。
  ③ 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第 246页。
  ④ 转引自龙宗智:《威胁、引诱、欺骗的审讯是否违法》,载《法学》2000年第3期,第20页。
  ⑤ 张元元:《浅谈问话谋略与非法问话的界限》,载《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第37页。
  ⑥ 「美〕弗雷德·B·英博:《审讯与供述》,何家弘等译,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217页。
  作者简介:姓名:刘海,出生年份:1987年,性别:男,民族:汉族,学历:在职研究生,单位:广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诉讼法方向。
其他文献
【摘 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而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逐年增多,并且逐渐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多样化的趋势,而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至今数年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在适应社会发展上存在一些不相適应的情况,俨然成为了一些“小恶魔”的保护伞。针对未成年的法律修订迫在眉睫,现行法律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 未成年
期刊
【摘 要】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带给我们最大的反思就是要彻底杜绝滥食野味的陋习,从全国到地方,各级人大纷纷出台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法规,在全面“禁野”的大环境下,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将何去何从?本文从“禁野”的法律背景入手,结合各地实际分析得出新规出台后衍生的三個主要问题,最后为建立科学有序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退出机制提出了三点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 全面“禁野” 野生动物养殖产业退出机制 法律问
期刊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在全国的广泛普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人们的生活水平带来了重大变化,虽然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新兴产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导致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民商法可以解决许多新的问题,因此,要保证民商法的作用,就必须有效连接国际商业市场,确保民商法能够更好地规范和限制电子商务活动。  【关键词】 民商法 诚实信
期刊
【摘 要】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寺院作为社会主体的一部分,其财产关系应该被看作财产关系的一种,而寺院财产的归属问题则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宗教事务的法制建设必不可少。因此,有必要对寺院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研究。  一、寺院财产的构成及来源  自古以来,捐赠就是寺院财产来源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封建社会时期,政府可以通过捐赠土地、财物,佛像等来支持寺院的发展。当今社会,公民和
期刊
【摘 要】 在现代医学中输血是一项非常重要了的医疗措施,根据现有的医疗卫生条件目前除了血液没有任何理想的替代品。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患者在输用了受污染的血液后被感染疾病的情况。不仅如此,同血型的Rh阴性患者在输注了Rh阳性血液后也会产生一些列后遗症。这些不仅侵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而且大量的医疗费用也使患者及其家庭不堪重负。于是输血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风险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关键词】 输
期刊
【摘 要】 1954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使得“社会主义”规范入宪。到现行的“八二宪法”,共经历了五次修改。纵然期间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艰难时期,但四部宪法所承载的“社会主义”原则及目标从未改变。本文将结合宪法的五次修改对现行宪法中“社会主义”的表达进行梳理并分析我国现行宪法中“社会主义”规范的涵义。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宪法 内涵  总体来说我国宪法文本中提及的“社会主义”规范可以
期刊
【摘 要】 在我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紧跟时代热潮,尝试在校创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大学生创业在享受利好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在这样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当代大学生在创业中要学会化挑战为机遇,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00后 大学生 创业 法律  一、大学生创业的现状  (一)大学生创业是国家政策的“
期刊
【摘 要】 利益冲突是律师职业伦理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核心问题,也是律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当事人与律师两者之间是基于委托合同进而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但在实务当中往往会出现律师因为个人因素或者其他职业上的关系而影响到自身职责的行使,此时就会导致律师利益冲突,识别冲突以及如何解决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利益冲突 律师 执业道德  一、利益冲突的概念  “
期刊
【摘 要】 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一项用来保障人权的新制度,对于减少不正当或者不必要的羁押、预防和减少过度的羁押、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成年人作为我国新生力量,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储备力量,加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受有一定限制,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更多的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的羁押更应该慎之又慎。本文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主要探讨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各项相关规定,并有针对性的
期刊
【摘 要】 情势变更原则是“信守合同”原则的例外,是私法借助公权力救济合同双方间利益严重失衡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我国对其规定较为笼统,因而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该类案件时难以准确把握运用,如运用不当,情势变更原则易处于肆意滥用或因噎废食之境地。笔者欲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出发,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避免法官无形中扩大适用范围,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扩张。  【关键词】 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条件  1.情势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