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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量国有企业被改制、上市,其法人性质亦相应发生变化,国家作为股东之一的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已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本文笔者以一起案例为导入,并结合当前的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试笔就该类案件管辖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