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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位于海南岛中南部五指山腹地,全市森林面积137.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1.3%,集体林权改革任务60万亩,涉及1.4万户农户5.8万农业人口。自2008年7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先均利,平衡利益得民心
林地占有不均一直是山区农民矛盾产生的起源点,如何破解林地不均的问题自然成了我市林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为此,我们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指导原则,采取了“先补后均”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一是做好“先补”工作,确保群众心理平衡。即以本村民小组林地的总面积,按全村当年人口的总数求得人均面积,并抽出本村小组当年收取承包金总数的70%,先补给家庭承包户未达到本村人均面积的家庭成员。二是做好“后均”,确保获利均衡。即在补足给未达到人均面积的家庭后,余下的资金,再按全村当年人口数,全部平均分配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成员。“先补后均”的分配形式,缩小了林地大户与小户之间的利益差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分配承包金;同时,我们还对“三过”(承包面积过大、年限过长、租金过低)问题进行了依法调整,共解决“三过”问题21宗,面积3961亩,有效解决了“谁占谁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地推进了我市的林改,成为海南省林改的新亮点。
二、后均山,阳光操作安民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先均利”做法获得成功的基础上,我们乘势而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林改。一是采取“后均山”办法,确保林地落户。即先对承包期满的集体林地进行回收后均山,再对未满承包期的集体林地进行“预期均山”。我市南圣镇什贺村承包给镇文化农场322亩集体林地于2013年12月底到期,为了全体村民利益,在“先均利”的基础上,采取了“预期均山”形式,公平合理分配林地,还山于民。二是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真正让群众满意,我市林改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市、乡、村三级党委政府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作主。林改方案制定、山林划定、产权明晰、出租转让等方面,全程在全体林农的参与下进行,把林改的决策权充分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己说了算,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林农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村里的林改,干部说了不算,群众说了才算。我们真正感到了自己才是林改的主人。”一位参与林改工作的市直机关干部也深有体会地说:“林改中村民自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一个村民小组的林改方案,往往要开十几次会议才定下来,汇集了群众的智慧,反映了当地的实际情况,这样的林改方案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勤服务,增收致富顺民心
林农成为集体山林真正的主人后,广阔的山地成为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为此,我市紧紧围绕“生态的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的发展”的林改目标,加大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多举措促农增收。一是创建“公司+政府+农户”合营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即“企业牵头,农民以土地出租和投劳,政府扶持设施入股,政府股本收入全归农民享有”的发展模式,加大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引导林农发展热带花卉、高山蔬菜、灵芝等热带高效特色农业,成效初显。2009年,全市种植业完成增加值12465.33万元,比上年增长8.0%,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5.8%。二是大力扶持林业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热带雨林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林改以来,我市林农在林下新套种棕榈藤、南药1.8万亩;新种花梨、黄胆木35万株。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500多万元新建1000亩旅游观光花卉公园和扩大灵芝种植规模,重点扶持发展灵芝茶、灵芝酒、黎家百草酒、贯黄胆木冲剂等林业绿色生态产品,生态经济产业初具规模。三是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帮助农民增收。目前全市林农利用林权抵押贷款达2500万元,涉及680户农民,较好地解决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经济生产资金不足问题,林权证成为农民手中的“绿色银行卡”,有力推动我市特色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进程。我市水满乡黎族村民王东感慨地说:“林地是我们山区老百姓生活的主要资源和最大希望,现在林权明晰了,有了自己的山,是国家给我们的权利,是一份家产!我要好好经营和发展,早日脱贫致富。”
(责编:于源)
一、先均利,平衡利益得民心
林地占有不均一直是山区农民矛盾产生的起源点,如何破解林地不均的问题自然成了我市林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为此,我们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指导原则,采取了“先补后均”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一是做好“先补”工作,确保群众心理平衡。即以本村民小组林地的总面积,按全村当年人口的总数求得人均面积,并抽出本村小组当年收取承包金总数的70%,先补给家庭承包户未达到本村人均面积的家庭成员。二是做好“后均”,确保获利均衡。即在补足给未达到人均面积的家庭后,余下的资金,再按全村当年人口数,全部平均分配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成员。“先补后均”的分配形式,缩小了林地大户与小户之间的利益差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分配承包金;同时,我们还对“三过”(承包面积过大、年限过长、租金过低)问题进行了依法调整,共解决“三过”问题21宗,面积3961亩,有效解决了“谁占谁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地推进了我市的林改,成为海南省林改的新亮点。
二、后均山,阳光操作安民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先均利”做法获得成功的基础上,我们乘势而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林改。一是采取“后均山”办法,确保林地落户。即先对承包期满的集体林地进行回收后均山,再对未满承包期的集体林地进行“预期均山”。我市南圣镇什贺村承包给镇文化农场322亩集体林地于2013年12月底到期,为了全体村民利益,在“先均利”的基础上,采取了“预期均山”形式,公平合理分配林地,还山于民。二是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真正让群众满意,我市林改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市、乡、村三级党委政府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作主。林改方案制定、山林划定、产权明晰、出租转让等方面,全程在全体林农的参与下进行,把林改的决策权充分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己说了算,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林农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村里的林改,干部说了不算,群众说了才算。我们真正感到了自己才是林改的主人。”一位参与林改工作的市直机关干部也深有体会地说:“林改中村民自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一个村民小组的林改方案,往往要开十几次会议才定下来,汇集了群众的智慧,反映了当地的实际情况,这样的林改方案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勤服务,增收致富顺民心
林农成为集体山林真正的主人后,广阔的山地成为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为此,我市紧紧围绕“生态的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的发展”的林改目标,加大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多举措促农增收。一是创建“公司+政府+农户”合营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即“企业牵头,农民以土地出租和投劳,政府扶持设施入股,政府股本收入全归农民享有”的发展模式,加大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引导林农发展热带花卉、高山蔬菜、灵芝等热带高效特色农业,成效初显。2009年,全市种植业完成增加值12465.33万元,比上年增长8.0%,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5.8%。二是大力扶持林业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热带雨林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林改以来,我市林农在林下新套种棕榈藤、南药1.8万亩;新种花梨、黄胆木35万株。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500多万元新建1000亩旅游观光花卉公园和扩大灵芝种植规模,重点扶持发展灵芝茶、灵芝酒、黎家百草酒、贯黄胆木冲剂等林业绿色生态产品,生态经济产业初具规模。三是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帮助农民增收。目前全市林农利用林权抵押贷款达2500万元,涉及680户农民,较好地解决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经济生产资金不足问题,林权证成为农民手中的“绿色银行卡”,有力推动我市特色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进程。我市水满乡黎族村民王东感慨地说:“林地是我们山区老百姓生活的主要资源和最大希望,现在林权明晰了,有了自己的山,是国家给我们的权利,是一份家产!我要好好经营和发展,早日脱贫致富。”
(责编: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