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DSU规定了实施报复的条件和程序,但对报复实施后的监督和终止却疏于规范。US/Canada Continued Suspension呈现了“后报复”阶段的各种问题。上诉机构报告对终止报复的条件、解决后报复执行异议的适当程序、有权且负有义务启动程序的争端方等的裁决和诠释,对完善WTO裁决执行机制具有正面的体制性意义,但也因突破了DSU案文和忽视进行中的DSU谈判,被指责为超越权限的造法。多哈回合DSU谈判对“后报复”问题形成的两种改革方案均未全然接受上诉机构报告的结论,而是各自采纳了互不相同的逻辑和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