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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自问世以来,一直备受推崇,甚至被誉为“模范名著”,“绝作”,“发蒙百代”,“梯梁来学”。这确实是一部训释古文献的重要参考书。但正如书名所揭示的,它所讨论的是“古书疑义”,因而引用资料大都来自“九经诸子”,而且往往是片言只语,对一般读者来说,阅读困难很大。1954年,中华书局印行断句本,读者方便不少。2007年,新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重排此书,前有《导读》,还特意将现代学者马叙伦的《古书疑义校录》印在所对应的《举例》原文旁边以便读者阅读和检索。(《校录》对《举例》或作补充,或为商兑,是阅读俞著乃至古籍的必要参考书。)不仅如此,新版《举例》还对全书加了标点,给读者阅读是书,带来了更大的方便,但是新版《举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标点错误和不规范。例如《举例·寓名例》:“屈原之《渔父》、《鼓枻》、《太卜》、《拂黾》……宁非师祖制作,以为楷模者乎?”(卷三,页41)按:这里的“渔父”、“太卜”,是屈原赋《渔父》、《卜居》中的虚拟人物,而“鼓枻”和“拂黾”则是“渔父”和’太卜”的行为,四者均非篇名,不应用书名号,应该用引号。《举例·实字活用例》:“《尔雅·释山》:‘大山宫,小山霍。’郭注:‘宫谓围绕之宫。’”(后一“宫”字衍文)但“大山宫,小山霍”是什么意思?是大山叫作宫,小山叫作霍吗?是大山围绕,小山叫作霍吗?按:《尔雅》是我国第一部字典,是部同义字典,其字义释文的主语和谓语是同义语。例如《释言》:“贻,遗也。贸,买也。贿,财也。”《释山》:“山顶,。”“山西日,夕阿。”“泰山为东岳。”如无同义字,则作具体描述,如《释山》“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山夹水,涧。”《释兽》“狒狒,如人,被发 走,食人。”因此,读者把“大山宫,小山霍”作上述理解是很自然的,但这样解释显然说不通。其实这句话的意思,郝懿行《尔雅义疏》讲得很清楚:“小山在中,大山围绕之,山形若此者名霍,非谓大山名宫,小山名霍也。”原来阅读障碍的产生,是由于标点错了,应作:“大山宫小山,霍”或“大山宫小山霍”。比较起来,后者不及前者清楚。新版《举例》对这个句子标点的失误,可能是由于受到《辞海》的影响。1979年版《辞海》对“霍”字的释文是:“大山围绕小山之称。《尔雅·释山》:‘大山宫小山霍。’”该词条对“霍”字的释义是正确的,但书证的标点是错误的;释义时编者把这个句子看做单句,标点书证时,又把它看做并列复合,因而前后也矛盾的。
再看《举例·虽唯通用例》中一段文章:
《礼记·内则篇》:“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按:此《经》“唯”字当读为“虽”,与“妾虽老”一例……夫妇之礼,虽及七十,同藏无间,明不以衰老而见疏;外妾则不必然矣,然虽老而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亦不以衰老而见疏外也。(卷四,页64)
这段文章本来并不怎么难懂,只要弄懂“同藏无间”(夫妇衣物可放置一处,无须避嫌)、“五日之御”(五日之中要有一天与妾同房)就可以了,但由于标点有误,给读者带来了麻烦。如:文章本来讲妾,怎么后面突然又冒出了个“外妾”?“外妾”是什么意思?你查大型辞书,也不会查到“外妾”。原来按文意应在“外”字断句,作:“明不以衰老见疏外,妾则不必然矣。”外者疏也,见疏外者,即见疏见外也,作者在下文不也是“疏外”连
用的吗?标点正确,就文从字顺;标点不当,就扌干格难通。
所谓标点不规范,是指标点虽然不当,但还不至于影响对文章的阅读理解。如《参互见义例》引《祭统篇》:“王后蚕于此郊,以共纯服;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卷一,页8)原文并不连贯,句子之间有省略,应作:“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如《以大名冠小名例》引《礼记·月令篇》:“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卷五,页42)原文也不连贯,“孟夏”与“行春令”之间省略了许多语句,“为灾”与“仲冬”之间更是省略了一大段话,应作: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也可作为间接引语,不加引号。又如《上下两句互误例》引《周官·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共浸颍湛。”(卷六,页89)“荆州”与“颍湛”之间有省略,应作:“正南曰荆州……其浸颍湛。”这种情况较多,从略。
二、间有错字。例如《不识古字误改例》:“‘ ’字,从鸟, 省声,而籀文作‘ ’,止省中间一回字也。”(卷七,页107)按:“籀文作‘ ’”中的“ ”,是“ ”字之误。“ ”是雷字古文。《两句似异而实同例》:《仪礼·特牲馈食礼》:“籑有以也,醑有与也。”(卷一,页13)意为享用余下的祭品是有道理的,(给自己的长兄弟)献酒也是有道理的。醑是酳字之误。籑同“馔”。酳yìn,献酒。醑xǔ,滤酒去滓;美酒。《以读若字代本字》:《考工记》“以其围之泐捎其薮。”(卷三,页47)“泐”是阞之误。意为用车毂周长的三分之一,作为挖除木心后所形成的穿轴的圆洞的长。阞lè,零数,这里指三分之一。泐lè,石依其纹理而裂开;铭刻。薮sǒu,人或物聚集之处,这里指辐条凑集处,即车毂中空穿轴的圆洞。《以注说改正文例》:“‘士驯’,郑司农云:‘驯读为训,谓以远方土地所生异物告道王也。’”(卷五,页77)“士”是土之误。土驯,司徒属官。《二字误为一字例》:“《说文·疒部》:‘疒, 也。人有疾痛,象倚著之形。’”(卷五,页84)“ ”是倚字之误。《字句错乱例》:《尚书·盘庚篇》:“曷不暨幼孙有此?”(卷六,页97)意为:为什么不和我的幼孙亲近友好?“此”是比之误。比,亲近。《两字一义而误解例》“《周官·庾人》”(卷七,页112),“庾”当作廋,廋人,负责驯马的官员,等等。不过相比较而言,新版《举例》的错字还是比较少的。
三、原文错误没有注明。人无完人,书无完书。俞氏会通群经,游于诸子,而又博闻强记,然涉笔为文,偶有记忆错误,在所难免。例如《探下文而省例》“舜生三十载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卷二,页31)及《不识古字而误改例》“五刑有服,五服三就”(卷七,页105),都出自《尚书·舜典》而误作《尧典》。《因误衍而误删例》“洞洞属属而将不能”(卷五,页80),出自《淮南子·氾论训》而误作《淮南子·道应篇》,《字以两句相连而误叠例》“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卷六,页93),出自《孟心·尽心章》而误作《孟子·告子篇》。《据他书而误解例》“三英粲兮”(卷七,页120)出自《诗·郑风·羔裘》而误作《羔羊》。又如俞氏在《上下两句易置例》中引《大戴记·礼三本篇》“天地以合,四时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以后说:“‘日月以明’当在‘四时以洽’以上,自此至终篇皆两句一韵也。《荀子·乐论》、《史记·乐书》皆不误,可据以订正。”(卷六,页92)而《荀子·乐论》却无这一段文字。后人印行前贤著作,对原文差错,应加注说明,这既是对读者负责,也是对作者负责,而新版《举例》却没有做这项工作。
新版《举例》尽管存在以上缺点和不足,但是瑕不掩瑜,如本文开头所说的,从总体说,它是一本对读者阅读和理解《举例》有很大帮助的好书。笔者之所以不揣剪陋,布陈刍言,无非是希望标点本《举例》重印时能精益求精,更臻完善,而在标点本的基础上能有注释本问世,则更有厚望矣。
(通讯地址:201324
上海市南汇区盐仓镇红一村3组)
一、标点错误和不规范。例如《举例·寓名例》:“屈原之《渔父》、《鼓枻》、《太卜》、《拂黾》……宁非师祖制作,以为楷模者乎?”(卷三,页41)按:这里的“渔父”、“太卜”,是屈原赋《渔父》、《卜居》中的虚拟人物,而“鼓枻”和“拂黾”则是“渔父”和’太卜”的行为,四者均非篇名,不应用书名号,应该用引号。《举例·实字活用例》:“《尔雅·释山》:‘大山宫,小山霍。’郭注:‘宫谓围绕之宫。’”(后一“宫”字衍文)但“大山宫,小山霍”是什么意思?是大山叫作宫,小山叫作霍吗?是大山围绕,小山叫作霍吗?按:《尔雅》是我国第一部字典,是部同义字典,其字义释文的主语和谓语是同义语。例如《释言》:“贻,遗也。贸,买也。贿,财也。”《释山》:“山顶,。”“山西日,夕阿。”“泰山为东岳。”如无同义字,则作具体描述,如《释山》“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山夹水,涧。”《释兽》“狒狒,如人,被发 走,食人。”因此,读者把“大山宫,小山霍”作上述理解是很自然的,但这样解释显然说不通。其实这句话的意思,郝懿行《尔雅义疏》讲得很清楚:“小山在中,大山围绕之,山形若此者名霍,非谓大山名宫,小山名霍也。”原来阅读障碍的产生,是由于标点错了,应作:“大山宫小山,霍”或“大山宫小山霍”。比较起来,后者不及前者清楚。新版《举例》对这个句子标点的失误,可能是由于受到《辞海》的影响。1979年版《辞海》对“霍”字的释文是:“大山围绕小山之称。《尔雅·释山》:‘大山宫小山霍。’”该词条对“霍”字的释义是正确的,但书证的标点是错误的;释义时编者把这个句子看做单句,标点书证时,又把它看做并列复合,因而前后也矛盾的。
再看《举例·虽唯通用例》中一段文章:
《礼记·内则篇》:“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按:此《经》“唯”字当读为“虽”,与“妾虽老”一例……夫妇之礼,虽及七十,同藏无间,明不以衰老而见疏;外妾则不必然矣,然虽老而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亦不以衰老而见疏外也。(卷四,页64)
这段文章本来并不怎么难懂,只要弄懂“同藏无间”(夫妇衣物可放置一处,无须避嫌)、“五日之御”(五日之中要有一天与妾同房)就可以了,但由于标点有误,给读者带来了麻烦。如:文章本来讲妾,怎么后面突然又冒出了个“外妾”?“外妾”是什么意思?你查大型辞书,也不会查到“外妾”。原来按文意应在“外”字断句,作:“明不以衰老见疏外,妾则不必然矣。”外者疏也,见疏外者,即见疏见外也,作者在下文不也是“疏外”连
用的吗?标点正确,就文从字顺;标点不当,就扌干格难通。
所谓标点不规范,是指标点虽然不当,但还不至于影响对文章的阅读理解。如《参互见义例》引《祭统篇》:“王后蚕于此郊,以共纯服;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卷一,页8)原文并不连贯,句子之间有省略,应作:“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如《以大名冠小名例》引《礼记·月令篇》:“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卷五,页42)原文也不连贯,“孟夏”与“行春令”之间省略了许多语句,“为灾”与“仲冬”之间更是省略了一大段话,应作: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也可作为间接引语,不加引号。又如《上下两句互误例》引《周官·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共浸颍湛。”(卷六,页89)“荆州”与“颍湛”之间有省略,应作:“正南曰荆州……其浸颍湛。”这种情况较多,从略。
二、间有错字。例如《不识古字误改例》:“‘ ’字,从鸟, 省声,而籀文作‘ ’,止省中间一回字也。”(卷七,页107)按:“籀文作‘ ’”中的“ ”,是“ ”字之误。“ ”是雷字古文。《两句似异而实同例》:《仪礼·特牲馈食礼》:“籑有以也,醑有与也。”(卷一,页13)意为享用余下的祭品是有道理的,(给自己的长兄弟)献酒也是有道理的。醑是酳字之误。籑同“馔”。酳yìn,献酒。醑xǔ,滤酒去滓;美酒。《以读若字代本字》:《考工记》“以其围之泐捎其薮。”(卷三,页47)“泐”是阞之误。意为用车毂周长的三分之一,作为挖除木心后所形成的穿轴的圆洞的长。阞lè,零数,这里指三分之一。泐lè,石依其纹理而裂开;铭刻。薮sǒu,人或物聚集之处,这里指辐条凑集处,即车毂中空穿轴的圆洞。《以注说改正文例》:“‘士驯’,郑司农云:‘驯读为训,谓以远方土地所生异物告道王也。’”(卷五,页77)“士”是土之误。土驯,司徒属官。《二字误为一字例》:“《说文·疒部》:‘疒, 也。人有疾痛,象倚著之形。’”(卷五,页84)“ ”是倚字之误。《字句错乱例》:《尚书·盘庚篇》:“曷不暨幼孙有此?”(卷六,页97)意为:为什么不和我的幼孙亲近友好?“此”是比之误。比,亲近。《两字一义而误解例》“《周官·庾人》”(卷七,页112),“庾”当作廋,廋人,负责驯马的官员,等等。不过相比较而言,新版《举例》的错字还是比较少的。
三、原文错误没有注明。人无完人,书无完书。俞氏会通群经,游于诸子,而又博闻强记,然涉笔为文,偶有记忆错误,在所难免。例如《探下文而省例》“舜生三十载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卷二,页31)及《不识古字而误改例》“五刑有服,五服三就”(卷七,页105),都出自《尚书·舜典》而误作《尧典》。《因误衍而误删例》“洞洞属属而将不能”(卷五,页80),出自《淮南子·氾论训》而误作《淮南子·道应篇》,《字以两句相连而误叠例》“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卷六,页93),出自《孟心·尽心章》而误作《孟子·告子篇》。《据他书而误解例》“三英粲兮”(卷七,页120)出自《诗·郑风·羔裘》而误作《羔羊》。又如俞氏在《上下两句易置例》中引《大戴记·礼三本篇》“天地以合,四时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以后说:“‘日月以明’当在‘四时以洽’以上,自此至终篇皆两句一韵也。《荀子·乐论》、《史记·乐书》皆不误,可据以订正。”(卷六,页92)而《荀子·乐论》却无这一段文字。后人印行前贤著作,对原文差错,应加注说明,这既是对读者负责,也是对作者负责,而新版《举例》却没有做这项工作。
新版《举例》尽管存在以上缺点和不足,但是瑕不掩瑜,如本文开头所说的,从总体说,它是一本对读者阅读和理解《举例》有很大帮助的好书。笔者之所以不揣剪陋,布陈刍言,无非是希望标点本《举例》重印时能精益求精,更臻完善,而在标点本的基础上能有注释本问世,则更有厚望矣。
(通讯地址: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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