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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制度变迁有其优点也有其不足,必须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交替使用才能降低变迁成本和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长期实施诱致性制度变迁,虽然后期强制性的特征有所加强,但是仍然无法解决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当前,应选择回应性的、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地方政府参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解决急需的强制性制度需求,使制度供给与需求实现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