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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审计机关,每年接受当地政府委托都要开展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项。工作中,深感该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1、审计手段单一,缺乏深度。由于行政领导干部任职期一般三五年,甚至更长,而审计任务多是临时交办,时间紧任务重,审计的时限又大多与会计决算期不一致。因此,用一般的审计方法难以对行政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目前,许多违规违纪问题由账内转移账外,由字面转移到口头,由上边转移到基层,违规违纪问题更为隐蔽,手段更为“高明”,靠一般的审计方法,也很难审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