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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影响潜在用户使用共享汽车自我效能感的特征变量因素,益普索(Ipsos)集团收集了北京、上海和广州三个地区318份潜在用户共享汽车使用的自我效能感问卷。基于以上样本数据,通过假设检验研究共享汽车潜在用户总体自我效能感、车辆自我效能感及共享汽车软件自我效能感在不同变量(性别、年龄、城市、月收入、共享单车使用、驾照有无)上的差异。结果表明,性别、年龄、城市、月收入、驾照有无对共享汽车潜在用户的自我效能感有显著性影响,而是否使用过共享单车对共享汽车的自我效能感没有显著影响。研究结果对共享汽车的市场推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