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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