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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围绕股份制的性质,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新公有制论,把几乎所有股份制企业都定性为公有,只不过在前面加了—个“新”字;①项启源等学者则反对把股份制等同于公有制,②认为只有国家控股的、实行按劳分配的股份制企业,才是公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