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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对北京市部分地区的调研表明,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发展至今,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调查主体多元化,调查主体地位不确定,调查报告内容和性质不一致及跨区域案件的委托调查等问题。结合北京地区的实践情况,建议由专业的社工组织担任社会调查员,并在法律上明确确定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性质及具体实践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