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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监狱亚文化与狱方主导的主文化是相对而言的,是犯人在监狱内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及生活方式的统称,其对主文化具有对抗性,并对罪犯再社会化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本文旨在从内涵外延等角度、运用对比方法了解监狱亚文化的基础上,研究其产生的原因及对罪犯再社会化的不良影响,最终有针对性地提出消弭监狱亚文化的策略,以顺利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 关键词 】监狱亚文化 概述 成因 影响 策略
内涵与外延:监狱亚文化概述
文化由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创造产生,由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组成,在塑造人格、影响社会风气上,尤其强调精神产品。文化有主文化和亚文化之分,一个时代的社会主文化可以划分为主导文化、主体文化和主流文化[ 主导文化以政权为基础,强调权力支配关系;主体文化以数量为标准,强调占据文化整体的主要部分;主流文化以影响力为标准,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文化发展趋势。(参见高丙中.主文化、亚文化、反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变迁,社会学研究,1997(1):113),“社会主文化是代表一种进步的、健康向上的,为多数社会成员所赞同、信奉、遵循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产品,它包含了民族情感和传统道德”
相对于主文化而言,亚文化在本来意义和派生意义两个层面上使用,前者指不同于主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后者则指由奉行以上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人组成的社会群体。
文化具有地域性、差异性、群体性等特点,不同特点的文化产生和存在于不同的群体之中,群体的共同面向是文化产生的基础,也是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动力。监狱的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剥夺服刑人员的自由等手段对其进行惩罚和教育,同时起到保护社会安全的作用。监狱中存在着狱警和服刑人员的群体,作为一个封闭性比较高的空间,监狱中形成了独特的监狱文化。同与一般社会文化,监狱文化有监狱主文化和监狱亚文化之分。监狱主文化是符合道德规范,健康向上,合与罪犯改造精神,为社会公众认可的文化。而监狱亚文化是指“罪犯群体在监禁生涯中逐渐形成、自觉或不自觉地信奉和遵行,与监狱主文化偏离或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和现象的综合体。”
监狱主文化和监狱亚文化的关系,既存在对抗的一面,也有共存的一面。首先,监狱亚文化主要是服刑人员在特定环境中生存逐渐产生的一种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它与官方主导的主文化具有一定的对抗性。监狱亚文化不为主文化认可,理应遭到扼杀,但是监狱亚文化具有低层次性、隐秘性、对抗性等特点。这种隐秘性表现为只有监狱中的犯人这个群体才能接受与传播,且采用隐语、黑话、手抄本等隐秘的方式进行传播。在当前的改造工作中,狱警对监狱文化尤其亚文化的问题不够重视,其传播及存在的隐秘性可对此做出解释。主文化虽因其官方背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罪犯对主文化的接受往往是被动的,而对亚文化的吸收则是积极主动的,表面上服刑人员在主文化的大旗之下积极改造,私下里监狱亚文化却大行其道。其次,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对抗并非绝对,在某些情况下,亚文化甚至可以得到主文化的认可而转化为主文化,或者主文化也可能成为亚文化的一部分。比如服刑人员之间的自慰、同性恋等现象,犯人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之中,长时间接触不到异性,这项现象的产生有其人本性的需求,所以因时因地,可能被认为是亚文化的表现,也可能默许这种行为。
监狱亚文化有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及表现形式,有学者认为目前的监狱亚文化大体可概括为三类:一是价值观念类,如文身、迷信、禁忌等;二是行为类,如自杀、自伤、自残、、伪病、牢头狱霸、拉帮结伙、鸡奸、同性恋、打架等;三是语言类,如隐语(黑话)、顺口溜、脏话、绰号、囚诗囚歌等。以上仅是监狱亚文化形态的一部分,还有大量的监狱亚文化未被了解,未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提炼。“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要在推行监狱主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加快罪犯在社会化的改造,必须深入研究监狱亚文化。
前因后果:监狱亚文化的成因及对罪犯再社会化的影响
一、监狱亚文化的成因分析
探究监狱亚文化之形成机制,了解其生成发展的轨迹,对于监狱建设、罪犯改造意义重大。
1、经济体制转型为监狱亚文化提供了理论平台和生存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思想文化等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僵化的社会结构开始松动,虽然思想文化领域社会主义文化仍然是主导文化,但社会主义文化本身也得到了革新;同时,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不再一元化,而演变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文化更加多元化,多元化表现为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态势。多元文化的并存必然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人们在价值选择上失去了方向;意识形态领域的解冻使被压制的亚文化开始复苏,新奇的事物的出现,必然对人们产生广泛影响。另一方面,经济体制转型本身带来了“先富”和“后富”的问题,基于本性逐利的个人容易突破国家的限制进行牟利行为,这种思想腐蚀这人们的观念体系。“这种消极、腐朽的思想意识对监狱主流文化会产生不利影响”。
2、监狱亚文化的传承。
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其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能,他们在这里逐渐形成了共同认可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监狱不是一个绝对封闭的空间,服刑人员服刑完毕会重新回归社会,同时也会有新的罪犯被收监。一定群体创造了文化,并受到文化的塑造。出狱的人员身上监狱亚文化的特质不会立刻消除,并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其他人;新被收监的服刑人员受到仍留在监狱的犯人和监狱这所大环境的“浸染”,受到监狱亚文化的“塑造”。监狱亚文化之所以未被主文化挤压失去生存空间,在于这些一批接一批犯人的传承,监狱亚文化在其传承中实现了生存。
3、犯罪构成的变化是监狱亚文化产生的主体因素。
经济体制的改革,思想文化的多元化,引发人们产生多元的利益诉求,社会生产的不足和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人们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不断。同时,国家刑事政策的重心发生倾斜。当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等普通刑事犯所占比重上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比例下降。罪犯的年龄结构上,犯罪呈年轻化趋势,这些人群可塑性强,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易把社会上亚文化带入监狱,也容易受到监狱亚文化的影响。此外,重刑犯、累犯、惯犯的比例上升,犯人的文化水平呈下降趋势。对崇尚金钱、谄媚权利、唯利是图等思想在他们中盛行,这些犯人被收监必然将这些思想带入监狱,从而形成种种亚文化现象。 4、监狱执行工作的不足助长了监狱亚文化的滋生。
在20世纪50年代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出现了大量应被收监关押的犯人,为解决狱所不足和犯人吃闲饭的问题,国家组织犯人进行建设劳动,促使其在劳动中得到改造。这一做法对现在的影响就是监狱职能的多元化,其充当着“执法机关+企业+小社会主办者,在这种改造体制中,监狱的刑法执行职能必然与生产业务产生冲突,牵制监狱的主要作用,导致监狱改造职能的异化,教育功能的削弱,易于监狱亚文化的滋生。
5、监狱主文化建设的不足提供了亚文化生成的空间。
主文化是由政府主导的,其对于发挥监狱的改造功能至关重要,监狱工作重心失衡,重惩罚而轻教育,使得主文化建设不足,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监狱文化建设中将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等同于文化建设的全部,这种活动覆盖面窄、如不能及时反馈,活动效果得不到有效发挥;监狱文化建设缺乏连续性,监狱的核心文化和理念是在连续的历史传承中实现的,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但一些监狱在文化建设中,只顾眼前利益,片面求新,只做表面文章,难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造文化。文化建设的不足,主文化的缺位,必然导致亚文化趁虚而入,滋生繁衍。
二、监狱亚文化对罪犯再社会化的影响
罪犯再社会化是通过监狱惩罚和矫正功能的发挥,使罪犯领受到法律的权威,同时得到思想和行为的改造,真心悔改,并能够从各方面适应社会的正常生活。罪犯的再社会化是现代刑事法治的要求,也是对民主、法治、人道的追求,如何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需要我们不屑努力。而监狱亚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的,犯人群体在监狱环境中形成的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亚文化具有低层次性、对抗主文化性和持续性,其存在必然不利于主文化建设,并对罪犯之再社会化产生不利影响。
1、监狱亚文化抵制主文化对罪犯的教育功能,对其犯罪观产生影响。文化作为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抑制或控制犯罪的重要力量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亚文化却是起相反作用的文化。亚文化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权利文化、帮会文化、暴力文化、色情文化等都是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文化类型与人的动物性关系密切,满足了人类利己的需求。但是,亚文化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它对抗主文化,且具有隐秘性、持续性,消解主文化的教化作用,使监狱作用的重心更加偏移,只发挥了惩罚功能,矫正作用难以显现。
2、监狱亚文化促使犯人形成监狱人格。囚犯在监狱接受改造的过程,也是其被监狱化,不可避免受监狱的生活方式、习惯等影响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罪犯容易形成监狱人格,监狱人格作为在监狱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和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抑郁、反社会、过度依赖、排斥健康集体生活、多重人格等一系列人格障碍。比如,有些长时间被关押在监狱的犯人,长期脱离外界生活,在获释或假释之后,在自由的环境里没有命令、没有各种制度,难以适应外部的生活,有些甚至重新犯罪或自残自杀,这是罪犯再社会化失败的结果。
3、罪犯的“交叉感染”易造成恶习的濡染。文化尤其是亚文化具有促进犯罪手段发展的功能。严景耀先生曾说:“中国的大盗,偷不了美国保险箱,除非他得到美国教育和现代工具集技巧”[7]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189.]”[7]。在监狱这样一个几乎绝对封闭的空间,存在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由于空间的有限及改造的需要,不能将他们完全隔离,于是罪犯之间就可能讨论各自的案情,如果认为不公正,就可能对判罚不满,抵制改造。更为严重的是,罪犯之间犯罪手段的传播和恶习的濡染,相互影响思想和行为,形成不良的监狱文化环境,一方容易仇视社会、抵制改造;另一方面及时释放出狱,也可能利用受到的“教育”重新犯罪,从而造成早社会化的失败。
三、消弭监狱亚文化的策略
要减弱及消除监狱亚文化的不良影响,必须从管理制度建设出发,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涤除亚文化产生的土壤;同时,要加强文化建设,建立健康、文明现代监狱文化,充分发挥主文化的教育作用。为此,笔者建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监狱制度建设,涤除亚文化产生的土壤,为文化建设奠定基础。首先,纯化监狱管理职能,对监狱企业进行改革,将企业职能从监狱剥离,使监狱专门进行刑罚执行;同时,要保障监狱的财政投入,只有确保监狱建设有资金保障,才能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其次,加强狱政管理,净化监狱环境。加强对罪犯亚群体的文化控制,严厉打击帮派文化、团伙文化,清除地域型亚群体、帮派性亚群体、抗改亚群体等各种消极罪犯群体;对于屡教不改,欺压他犯的牢头狱霸必须严厉整顿、惩一儆百;罪犯“交叉感染”是世界各国狱政管理面临的共同难题,完全消除几乎不可能,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减轻这种现象,比如可以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经历、个性、行为特点等对犯人分管分押,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集中力量解决某一类罪犯共有的问题。最后,明确各种规章制度,对监狱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奖惩机制,使最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使其感受到主文化的力量。
2、加强监狱主文化建设,积极转化、引导和消除亚文化。首先,塑造先进的监狱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改造环境;以先进文化理念引导、鼓励服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质,塑造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对犯人进行心理干预,消除其精神疾患。罪犯在服刑中,容易出现心理疾患,对于那些自控能力差、易激动、人格严重偏离的服刑人员要重点关注,为其提供心理治疗。最后,可以推行开放的行刑方式,增强主文化的生命力。如,推行社区矫正的改造方式。
总之,消除亚文化,不应只从亚文化本身出发,要综合分析,采取各种配套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和主文化的作用,抑制和消除监狱亚文化。
四、结语
监狱亚文化是作为特殊人群的罪犯在特殊的环境监狱中形成的与主文化相对抗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及生活方式。监狱亚文化的研究意义在于使我们认识到犯人的真是生活、真是心态,使我们看到狱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从而指导我们从哪里着手以及如何加强狱政管理,充分发挥监狱惩罚和矫正的功能,顺利完成罪犯的再社会化。
【参考文献】
[1]夏宗素.狱政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09.
[2]陈士涵.人格改造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
[3] 孙平.监狱亚文化研究[J].法律科学,1991(4):20-22.
[4]孙平.监狱的悖论——监狱亚文化的传承——以田野调查的视角,河北法学,2012(9):28.
[5]邵磊.略论监狱亚文化——从考察罪犯群体的角度,河北法学,2009(4):166.
[6]邵磊.略论监狱亚文化——从考察罪犯群体的角度,河北法学,2009(4):167.
[7]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189.
【 关键词 】监狱亚文化 概述 成因 影响 策略
内涵与外延:监狱亚文化概述
文化由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创造产生,由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组成,在塑造人格、影响社会风气上,尤其强调精神产品。文化有主文化和亚文化之分,一个时代的社会主文化可以划分为主导文化、主体文化和主流文化[ 主导文化以政权为基础,强调权力支配关系;主体文化以数量为标准,强调占据文化整体的主要部分;主流文化以影响力为标准,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文化发展趋势。(参见高丙中.主文化、亚文化、反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变迁,社会学研究,1997(1):113),“社会主文化是代表一种进步的、健康向上的,为多数社会成员所赞同、信奉、遵循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产品,它包含了民族情感和传统道德”
相对于主文化而言,亚文化在本来意义和派生意义两个层面上使用,前者指不同于主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后者则指由奉行以上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人组成的社会群体。
文化具有地域性、差异性、群体性等特点,不同特点的文化产生和存在于不同的群体之中,群体的共同面向是文化产生的基础,也是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动力。监狱的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剥夺服刑人员的自由等手段对其进行惩罚和教育,同时起到保护社会安全的作用。监狱中存在着狱警和服刑人员的群体,作为一个封闭性比较高的空间,监狱中形成了独特的监狱文化。同与一般社会文化,监狱文化有监狱主文化和监狱亚文化之分。监狱主文化是符合道德规范,健康向上,合与罪犯改造精神,为社会公众认可的文化。而监狱亚文化是指“罪犯群体在监禁生涯中逐渐形成、自觉或不自觉地信奉和遵行,与监狱主文化偏离或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和现象的综合体。”
监狱主文化和监狱亚文化的关系,既存在对抗的一面,也有共存的一面。首先,监狱亚文化主要是服刑人员在特定环境中生存逐渐产生的一种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它与官方主导的主文化具有一定的对抗性。监狱亚文化不为主文化认可,理应遭到扼杀,但是监狱亚文化具有低层次性、隐秘性、对抗性等特点。这种隐秘性表现为只有监狱中的犯人这个群体才能接受与传播,且采用隐语、黑话、手抄本等隐秘的方式进行传播。在当前的改造工作中,狱警对监狱文化尤其亚文化的问题不够重视,其传播及存在的隐秘性可对此做出解释。主文化虽因其官方背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罪犯对主文化的接受往往是被动的,而对亚文化的吸收则是积极主动的,表面上服刑人员在主文化的大旗之下积极改造,私下里监狱亚文化却大行其道。其次,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对抗并非绝对,在某些情况下,亚文化甚至可以得到主文化的认可而转化为主文化,或者主文化也可能成为亚文化的一部分。比如服刑人员之间的自慰、同性恋等现象,犯人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之中,长时间接触不到异性,这项现象的产生有其人本性的需求,所以因时因地,可能被认为是亚文化的表现,也可能默许这种行为。
监狱亚文化有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及表现形式,有学者认为目前的监狱亚文化大体可概括为三类:一是价值观念类,如文身、迷信、禁忌等;二是行为类,如自杀、自伤、自残、、伪病、牢头狱霸、拉帮结伙、鸡奸、同性恋、打架等;三是语言类,如隐语(黑话)、顺口溜、脏话、绰号、囚诗囚歌等。以上仅是监狱亚文化形态的一部分,还有大量的监狱亚文化未被了解,未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提炼。“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要在推行监狱主文化,用文化的力量加快罪犯在社会化的改造,必须深入研究监狱亚文化。
前因后果:监狱亚文化的成因及对罪犯再社会化的影响
一、监狱亚文化的成因分析
探究监狱亚文化之形成机制,了解其生成发展的轨迹,对于监狱建设、罪犯改造意义重大。
1、经济体制转型为监狱亚文化提供了理论平台和生存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思想文化等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僵化的社会结构开始松动,虽然思想文化领域社会主义文化仍然是主导文化,但社会主义文化本身也得到了革新;同时,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不再一元化,而演变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文化更加多元化,多元化表现为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态势。多元文化的并存必然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人们在价值选择上失去了方向;意识形态领域的解冻使被压制的亚文化开始复苏,新奇的事物的出现,必然对人们产生广泛影响。另一方面,经济体制转型本身带来了“先富”和“后富”的问题,基于本性逐利的个人容易突破国家的限制进行牟利行为,这种思想腐蚀这人们的观念体系。“这种消极、腐朽的思想意识对监狱主流文化会产生不利影响”。
2、监狱亚文化的传承。
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其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能,他们在这里逐渐形成了共同认可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监狱不是一个绝对封闭的空间,服刑人员服刑完毕会重新回归社会,同时也会有新的罪犯被收监。一定群体创造了文化,并受到文化的塑造。出狱的人员身上监狱亚文化的特质不会立刻消除,并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其他人;新被收监的服刑人员受到仍留在监狱的犯人和监狱这所大环境的“浸染”,受到监狱亚文化的“塑造”。监狱亚文化之所以未被主文化挤压失去生存空间,在于这些一批接一批犯人的传承,监狱亚文化在其传承中实现了生存。
3、犯罪构成的变化是监狱亚文化产生的主体因素。
经济体制的改革,思想文化的多元化,引发人们产生多元的利益诉求,社会生产的不足和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人们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不断。同时,国家刑事政策的重心发生倾斜。当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等普通刑事犯所占比重上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比例下降。罪犯的年龄结构上,犯罪呈年轻化趋势,这些人群可塑性强,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易把社会上亚文化带入监狱,也容易受到监狱亚文化的影响。此外,重刑犯、累犯、惯犯的比例上升,犯人的文化水平呈下降趋势。对崇尚金钱、谄媚权利、唯利是图等思想在他们中盛行,这些犯人被收监必然将这些思想带入监狱,从而形成种种亚文化现象。 4、监狱执行工作的不足助长了监狱亚文化的滋生。
在20世纪50年代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中,出现了大量应被收监关押的犯人,为解决狱所不足和犯人吃闲饭的问题,国家组织犯人进行建设劳动,促使其在劳动中得到改造。这一做法对现在的影响就是监狱职能的多元化,其充当着“执法机关+企业+小社会主办者,在这种改造体制中,监狱的刑法执行职能必然与生产业务产生冲突,牵制监狱的主要作用,导致监狱改造职能的异化,教育功能的削弱,易于监狱亚文化的滋生。
5、监狱主文化建设的不足提供了亚文化生成的空间。
主文化是由政府主导的,其对于发挥监狱的改造功能至关重要,监狱工作重心失衡,重惩罚而轻教育,使得主文化建设不足,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监狱文化建设中将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等同于文化建设的全部,这种活动覆盖面窄、如不能及时反馈,活动效果得不到有效发挥;监狱文化建设缺乏连续性,监狱的核心文化和理念是在连续的历史传承中实现的,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但一些监狱在文化建设中,只顾眼前利益,片面求新,只做表面文章,难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造文化。文化建设的不足,主文化的缺位,必然导致亚文化趁虚而入,滋生繁衍。
二、监狱亚文化对罪犯再社会化的影响
罪犯再社会化是通过监狱惩罚和矫正功能的发挥,使罪犯领受到法律的权威,同时得到思想和行为的改造,真心悔改,并能够从各方面适应社会的正常生活。罪犯的再社会化是现代刑事法治的要求,也是对民主、法治、人道的追求,如何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需要我们不屑努力。而监狱亚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的,犯人群体在监狱环境中形成的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亚文化具有低层次性、对抗主文化性和持续性,其存在必然不利于主文化建设,并对罪犯之再社会化产生不利影响。
1、监狱亚文化抵制主文化对罪犯的教育功能,对其犯罪观产生影响。文化作为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抑制或控制犯罪的重要力量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亚文化却是起相反作用的文化。亚文化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权利文化、帮会文化、暴力文化、色情文化等都是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文化类型与人的动物性关系密切,满足了人类利己的需求。但是,亚文化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它对抗主文化,且具有隐秘性、持续性,消解主文化的教化作用,使监狱作用的重心更加偏移,只发挥了惩罚功能,矫正作用难以显现。
2、监狱亚文化促使犯人形成监狱人格。囚犯在监狱接受改造的过程,也是其被监狱化,不可避免受监狱的生活方式、习惯等影响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罪犯容易形成监狱人格,监狱人格作为在监狱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和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抑郁、反社会、过度依赖、排斥健康集体生活、多重人格等一系列人格障碍。比如,有些长时间被关押在监狱的犯人,长期脱离外界生活,在获释或假释之后,在自由的环境里没有命令、没有各种制度,难以适应外部的生活,有些甚至重新犯罪或自残自杀,这是罪犯再社会化失败的结果。
3、罪犯的“交叉感染”易造成恶习的濡染。文化尤其是亚文化具有促进犯罪手段发展的功能。严景耀先生曾说:“中国的大盗,偷不了美国保险箱,除非他得到美国教育和现代工具集技巧”[7]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189.]”[7]。在监狱这样一个几乎绝对封闭的空间,存在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由于空间的有限及改造的需要,不能将他们完全隔离,于是罪犯之间就可能讨论各自的案情,如果认为不公正,就可能对判罚不满,抵制改造。更为严重的是,罪犯之间犯罪手段的传播和恶习的濡染,相互影响思想和行为,形成不良的监狱文化环境,一方容易仇视社会、抵制改造;另一方面及时释放出狱,也可能利用受到的“教育”重新犯罪,从而造成早社会化的失败。
三、消弭监狱亚文化的策略
要减弱及消除监狱亚文化的不良影响,必须从管理制度建设出发,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涤除亚文化产生的土壤;同时,要加强文化建设,建立健康、文明现代监狱文化,充分发挥主文化的教育作用。为此,笔者建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监狱制度建设,涤除亚文化产生的土壤,为文化建设奠定基础。首先,纯化监狱管理职能,对监狱企业进行改革,将企业职能从监狱剥离,使监狱专门进行刑罚执行;同时,要保障监狱的财政投入,只有确保监狱建设有资金保障,才能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其次,加强狱政管理,净化监狱环境。加强对罪犯亚群体的文化控制,严厉打击帮派文化、团伙文化,清除地域型亚群体、帮派性亚群体、抗改亚群体等各种消极罪犯群体;对于屡教不改,欺压他犯的牢头狱霸必须严厉整顿、惩一儆百;罪犯“交叉感染”是世界各国狱政管理面临的共同难题,完全消除几乎不可能,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减轻这种现象,比如可以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经历、个性、行为特点等对犯人分管分押,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集中力量解决某一类罪犯共有的问题。最后,明确各种规章制度,对监狱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奖惩机制,使最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使其感受到主文化的力量。
2、加强监狱主文化建设,积极转化、引导和消除亚文化。首先,塑造先进的监狱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改造环境;以先进文化理念引导、鼓励服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质,塑造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对犯人进行心理干预,消除其精神疾患。罪犯在服刑中,容易出现心理疾患,对于那些自控能力差、易激动、人格严重偏离的服刑人员要重点关注,为其提供心理治疗。最后,可以推行开放的行刑方式,增强主文化的生命力。如,推行社区矫正的改造方式。
总之,消除亚文化,不应只从亚文化本身出发,要综合分析,采取各种配套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和主文化的作用,抑制和消除监狱亚文化。
四、结语
监狱亚文化是作为特殊人群的罪犯在特殊的环境监狱中形成的与主文化相对抗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及生活方式。监狱亚文化的研究意义在于使我们认识到犯人的真是生活、真是心态,使我们看到狱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从而指导我们从哪里着手以及如何加强狱政管理,充分发挥监狱惩罚和矫正的功能,顺利完成罪犯的再社会化。
【参考文献】
[1]夏宗素.狱政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09.
[2]陈士涵.人格改造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
[3] 孙平.监狱亚文化研究[J].法律科学,1991(4):20-22.
[4]孙平.监狱的悖论——监狱亚文化的传承——以田野调查的视角,河北法学,2012(9):28.
[5]邵磊.略论监狱亚文化——从考察罪犯群体的角度,河北法学,2009(4):166.
[6]邵磊.略论监狱亚文化——从考察罪犯群体的角度,河北法学,2009(4):167.
[7]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