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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食品卫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这一工作。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犯罪活动的法律制裁我国刑法还没有明文规定。《食品卫生法(试行)》第41条对这类犯罪是这样规定的:“违反本法,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致人死亡或者致人残废而丧失劳动力的,根据不同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第114条或者第16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