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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铁川在《法学》1996 年第5期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十大建议,以求推进法治。一是党的政策应与人大商量,党向人大推荐的领导干部名单应在人大讨论前的6个月或数个数月交人大,并向社会公布;二是适当扩大按职业(阶层)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三是制定《监督法》,同时人大常委会向下级设立派出机构,加强人民对国家的监督作用;四是法律专门人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要占较大的比例;五是法津必须单独列为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六是各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