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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近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和兵团财政局联合印发《兵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共20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其中包括11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种较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5种一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