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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明显的弊端,表现为主体缺位、内容残缺、权利实现形式单一、客体范围不明等,严重地制约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应从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私权主体地位、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多元化改革、完善权利人的权能、发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客体范围等方面加以完善,以促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