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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人们对于运动本质认识结果的理性表述,基本上可分为从纯粹理性出发所做出的抽象的哲学表述,以及依据近现代科学理论所做出的科学说明。二种表述之间是一种抽象与具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探究和比较这两种表述的意义和特点,对于我们深入认识和理解运动本质的辩证本性,正确理解和运用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方法,均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