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市物价局于1998年2月26日发出《关于调整邮政资费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056号各区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号]精神,决定自1999年3月1日起调整邮政资费标准,其中中国内信函每20克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信资费0.60元,发往北京市行政区域外资费0.80元,其他资费标准详见附表(略)。邮政资费出台以后,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借机搭车涨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严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