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危险废物特别是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往往易在安全生产事故之后发生次生灾害。2020年3月省应急管理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环保全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