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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农村劳动力每年必须承担一定数量的劳动积累工和农村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并以出工为主。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出工者或少出工者就出钱,多出工者就得钱,因此,“工”实际上就是钱.所以,应把“两工”当钱来管。其管理得好与差,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负担,而且关系到农民费用负担义务的履行和干群关系。如何加强“两工”管理,笔者认为至少在用工前、用工中和用工后的8个环节上注意把好关。一、编制计划现在少数地方在“两工”使用上年初无计划,或是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