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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和巴士对对碰
路上时常有救护车呜哩哇啦呼啸而过,尤其在交通要道当口更是大肆呼叫,吓得东西南北所有正在通行的车辆莫不停驶。救护车就是这样霸道,只要它一上路,无论车厢里有没有伤病员,所有车辆都得让路。中国是这样,美国也是这样。有一次救护车就和巴士撞上了,不可思议也好,匪夷所思也好,总归是撞了,当时我就在巴士上。
那是五年前,我在芝加哥打工。某周末下午,我乘巴士到北华埠去。车沿M大道行驶到F大街转向西行,就在巴士穿过F大街时,被一辆救护车撞上。车祸发生后巴士立刻停驶,乘客被关车厢里。过了一会,公交公司派来处理车祸的人员登上巴士,首先问有人受伤没有。车上共有六七位乘客,一位中年妇女期期艾艾地说有点儿头晕,问她要不要就医,却又拒绝了。来人拿出一叠表格发给乘客,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诉讼以便联络出庭作证。
我才不愿填这种表格,美国人好打官司,我实在不愿投其所好。但看到巴士司机脖子围着护套被医务人员带下车去,很是吃惊:他怎么受伤了?要说受伤我该首当其冲,两车相撞正在我的身后左方,当时只听到“嘭”的一声,车身轻微震动,冲击并不剧烈,坐在前面的司机居然受伤!我的第一念头是他在伪装,后来想他也许怕承担失职之名,所以装受伤博同情,或者他会起诉公交公司。猜度中,我详细地填好表格并签名。
为了保持车祸现场,巴士不能继续行驶,因为下一站即近北华埠,我决定下车步行。两车相撞处围着双方调查事故的人员,我趋前去看,相撞之处连个撞痕都没有,仅是一件微不足道的车祸。那天天气阴沉含有雨意,不便久留,我就离开了现场。
接到传票准备字典
很久以后,我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电话,是公交公司打来的。对方询问我车祸发生前后情况,巴士有没有闯红灯。那时双方已经兴讼,需要我上法庭作证。不久,我便收到一张传票,其中还夹有一张20元的支票。中国人到美国法庭上作证,这实在不是个好主意,无端地陷入法庭辩驳中,令我有小小的胆怯。可是,如果不去,将视我藐视法庭。真是自找麻烦!
这里是美国,人人都需说英语,虽然我住在美国已有些年头,日常英语只能应付。上了法庭面对那些能言善辩的律师,唇枪舌剑地对战,这真是赶鸭子上架啊。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强迫我填写表格,我后悔自己多管闲事,可事到临头,这个庭是非上不可的了。我认真回想了一下车祸发生的情况,自信用英语陈述过程尚力所能及,顶多带一本英汉字典,如有不懂查查字典就会明白。
大战卷发律师
出庭在某日下午5时,好像已经计算过我的上下班时间,我下班前去不会误时。到达法庭时惊诧:这哪是法庭啊!大楼每层遍布着大小商店和餐馆,走到某层尽头发现竟是公交公司设在这座大楼中的指挥工段。我进门说明来意,签名报到后就被领到一间办公室里。
一位女士坐在电脑旁记录,公交公司一方代表是位老者,救护车一方派出了两位年轻男士。我不太清醒的脑袋终于弄懂了,这是救护车、公交车打官司,为两车相撞召开取证会,不是巴士司机讹诈公交公司的兴讼,看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人员坐定,老者叫我把手放在面前的圣经上宣誓。虽然我不信上帝,可也无可奈何。在美国宣誓就这样。打字员开始打字,然后对救护车一方说:“可以提问了。”
方才还一脸温和的两位年轻男士顿时跃跃欲试,其中的卷发青年更是信心满满。我猜他大概刚毕业进入律师事务所,此刻正是他大显身手有所作为的时机,他以势在必得的气势提问。果然,卷发出言不凡,首先就我上了岁数的亚洲面孔,开始质疑我思维有无障碍、能否用英语回答他的提问。后悔多管闲事的我正想借此脱身而退,转念一想,如果就此败下阵来,岂不丢尽中国人的颜面!我拿出随身携带的英汉字典,对他的提问颇显不屑。那位老者说让我试试看。
卷发问我在车厢中的位置,知不知道救护车驶来,天气情况影响不影响视线。我一一作答,特别强调救护车没有拉响警报器,天阴但看得清。
问过细节,卷发祭出他的法宝,说巴士司机闯红灯。我立刻否定:凡是闯红灯的机动车都是快速抢道,巴士司机开得很慢很慢。卷发说巴士开得慢不能说明没有闯红灯,我说既然是闯红灯相撞,碰撞应在巴士前头、中段,哪有撞在巴士后尾。卷发说,这仍不能说明未闯红灯,可见当时红灯亮着你没有看到。我说我看到的是绿灯。他说你确定?我答确定。卷发很有把握地问:“你是怎样看到的?”我说我坐在车厢后门之前的座位上眼望窗外景色,两车相撞时绿灯正好对着我。
卷发有点急了:“说说交通信号灯的位置!”我说M大道由南向北,F大街由西向东,信号灯就在两道相交的东北角。巴士由南向北转向西行,车身已经穿过F大街中心,车尾尚在中心以南,所以救护车撞上巴士后身。
估计自信准备充足的卷发未料我回答得如此细致有序,突然对我说:“你有色盲!”我几乎笑出来:“那好,请你带我到眼科医生那里去检查。”老者趁势说:“证人的证词和我们的调查报告吻合,作证可以结束了吧?”他将眼光投向两位年轻律师,他们选择了沉默,其中一位始终没有发言,老者宣布作证结束。
忍不住歉疚
我一身轻松,对老者说真担心英语不及格。老者连说可以可以。突然,老者提醒我将支票拿出来,他接过支票递到卷发眼前。我明白,这说明他没有出重金收买我这个证人,又说明我的作证,绝对有利于公交公司一方。
我内心略有不安,车祸发生后我下车观察现场,看到白白胖胖的救护车女司机,手足无措呆若木鸡的神色,有点同情她的遭遇。她最大的失误是没有拉响警报器,救护车惯闯红灯已成天经地义,她没有见红灯就停车的习惯,但是她发现前面有巴士横过马路,虽踩了刹车却为时已晚。尽管车祸轻微但她必须打官司,可能我的证词会害她丢掉工作吧。
我原不知道是救护车和巴士打官司,否则一开始我也许会拒绝作证,或在闯红灯问题上回答得模棱两可,使作证无法结论。但我没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太在意卷发的傲慢而一证到底。跟一位美国朋友诉苦,他说我的思维太中国式,不必感情用事,说出真相是义务,不必挂心。唉,我是不是在中国待得太久了?
路上时常有救护车呜哩哇啦呼啸而过,尤其在交通要道当口更是大肆呼叫,吓得东西南北所有正在通行的车辆莫不停驶。救护车就是这样霸道,只要它一上路,无论车厢里有没有伤病员,所有车辆都得让路。中国是这样,美国也是这样。有一次救护车就和巴士撞上了,不可思议也好,匪夷所思也好,总归是撞了,当时我就在巴士上。
那是五年前,我在芝加哥打工。某周末下午,我乘巴士到北华埠去。车沿M大道行驶到F大街转向西行,就在巴士穿过F大街时,被一辆救护车撞上。车祸发生后巴士立刻停驶,乘客被关车厢里。过了一会,公交公司派来处理车祸的人员登上巴士,首先问有人受伤没有。车上共有六七位乘客,一位中年妇女期期艾艾地说有点儿头晕,问她要不要就医,却又拒绝了。来人拿出一叠表格发给乘客,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诉讼以便联络出庭作证。
我才不愿填这种表格,美国人好打官司,我实在不愿投其所好。但看到巴士司机脖子围着护套被医务人员带下车去,很是吃惊:他怎么受伤了?要说受伤我该首当其冲,两车相撞正在我的身后左方,当时只听到“嘭”的一声,车身轻微震动,冲击并不剧烈,坐在前面的司机居然受伤!我的第一念头是他在伪装,后来想他也许怕承担失职之名,所以装受伤博同情,或者他会起诉公交公司。猜度中,我详细地填好表格并签名。
为了保持车祸现场,巴士不能继续行驶,因为下一站即近北华埠,我决定下车步行。两车相撞处围着双方调查事故的人员,我趋前去看,相撞之处连个撞痕都没有,仅是一件微不足道的车祸。那天天气阴沉含有雨意,不便久留,我就离开了现场。
接到传票准备字典
很久以后,我突然接到一通陌生电话,是公交公司打来的。对方询问我车祸发生前后情况,巴士有没有闯红灯。那时双方已经兴讼,需要我上法庭作证。不久,我便收到一张传票,其中还夹有一张20元的支票。中国人到美国法庭上作证,这实在不是个好主意,无端地陷入法庭辩驳中,令我有小小的胆怯。可是,如果不去,将视我藐视法庭。真是自找麻烦!
这里是美国,人人都需说英语,虽然我住在美国已有些年头,日常英语只能应付。上了法庭面对那些能言善辩的律师,唇枪舌剑地对战,这真是赶鸭子上架啊。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强迫我填写表格,我后悔自己多管闲事,可事到临头,这个庭是非上不可的了。我认真回想了一下车祸发生的情况,自信用英语陈述过程尚力所能及,顶多带一本英汉字典,如有不懂查查字典就会明白。
大战卷发律师
出庭在某日下午5时,好像已经计算过我的上下班时间,我下班前去不会误时。到达法庭时惊诧:这哪是法庭啊!大楼每层遍布着大小商店和餐馆,走到某层尽头发现竟是公交公司设在这座大楼中的指挥工段。我进门说明来意,签名报到后就被领到一间办公室里。
一位女士坐在电脑旁记录,公交公司一方代表是位老者,救护车一方派出了两位年轻男士。我不太清醒的脑袋终于弄懂了,这是救护车、公交车打官司,为两车相撞召开取证会,不是巴士司机讹诈公交公司的兴讼,看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人员坐定,老者叫我把手放在面前的圣经上宣誓。虽然我不信上帝,可也无可奈何。在美国宣誓就这样。打字员开始打字,然后对救护车一方说:“可以提问了。”
方才还一脸温和的两位年轻男士顿时跃跃欲试,其中的卷发青年更是信心满满。我猜他大概刚毕业进入律师事务所,此刻正是他大显身手有所作为的时机,他以势在必得的气势提问。果然,卷发出言不凡,首先就我上了岁数的亚洲面孔,开始质疑我思维有无障碍、能否用英语回答他的提问。后悔多管闲事的我正想借此脱身而退,转念一想,如果就此败下阵来,岂不丢尽中国人的颜面!我拿出随身携带的英汉字典,对他的提问颇显不屑。那位老者说让我试试看。
卷发问我在车厢中的位置,知不知道救护车驶来,天气情况影响不影响视线。我一一作答,特别强调救护车没有拉响警报器,天阴但看得清。
问过细节,卷发祭出他的法宝,说巴士司机闯红灯。我立刻否定:凡是闯红灯的机动车都是快速抢道,巴士司机开得很慢很慢。卷发说巴士开得慢不能说明没有闯红灯,我说既然是闯红灯相撞,碰撞应在巴士前头、中段,哪有撞在巴士后尾。卷发说,这仍不能说明未闯红灯,可见当时红灯亮着你没有看到。我说我看到的是绿灯。他说你确定?我答确定。卷发很有把握地问:“你是怎样看到的?”我说我坐在车厢后门之前的座位上眼望窗外景色,两车相撞时绿灯正好对着我。
卷发有点急了:“说说交通信号灯的位置!”我说M大道由南向北,F大街由西向东,信号灯就在两道相交的东北角。巴士由南向北转向西行,车身已经穿过F大街中心,车尾尚在中心以南,所以救护车撞上巴士后身。
估计自信准备充足的卷发未料我回答得如此细致有序,突然对我说:“你有色盲!”我几乎笑出来:“那好,请你带我到眼科医生那里去检查。”老者趁势说:“证人的证词和我们的调查报告吻合,作证可以结束了吧?”他将眼光投向两位年轻律师,他们选择了沉默,其中一位始终没有发言,老者宣布作证结束。
忍不住歉疚
我一身轻松,对老者说真担心英语不及格。老者连说可以可以。突然,老者提醒我将支票拿出来,他接过支票递到卷发眼前。我明白,这说明他没有出重金收买我这个证人,又说明我的作证,绝对有利于公交公司一方。
我内心略有不安,车祸发生后我下车观察现场,看到白白胖胖的救护车女司机,手足无措呆若木鸡的神色,有点同情她的遭遇。她最大的失误是没有拉响警报器,救护车惯闯红灯已成天经地义,她没有见红灯就停车的习惯,但是她发现前面有巴士横过马路,虽踩了刹车却为时已晚。尽管车祸轻微但她必须打官司,可能我的证词会害她丢掉工作吧。
我原不知道是救护车和巴士打官司,否则一开始我也许会拒绝作证,或在闯红灯问题上回答得模棱两可,使作证无法结论。但我没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太在意卷发的傲慢而一证到底。跟一位美国朋友诉苦,他说我的思维太中国式,不必感情用事,说出真相是义务,不必挂心。唉,我是不是在中国待得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