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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今众多字书中少有收录,在古今字书对其注解的基础上结合书证,对“ ”及与其相关的字词进行释义梳理,得出结论:“ ”是古代江东地区(即今苏南、浙江及皖南部分地区)对粗芦席的称谓,是一个在现代方言中还有残留的古方言词。在此基础上从古音通假和古代税收制度的角度分别对《文献通考》中“米”和“钱”的含义作初步考证得出结论:二者实为一物,是五代及宋时官府通过“折变(折纳)”的制度把征收的“ ”(粗芦席)转为征收谷物之税目的名称。最后从训诂学及制度的严密性来考察.认为采取折变说(制度说)较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