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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数学手段对于社会科学有意义的事实的表达能力问题,在我国哲学界已取得了一定认识。现将这些认识分点综述如下: 1.关于量和质这两个范畴的关系:“量”和“质”这两个词的词义具有多样性和辩证关系,这一发现可以完全证明十年前有人提出的论点:始于亚里士多德的数学是量的而且仅仅是量的科学这一观点自十九世纪以来便站不住脚了。同时,把数学化及数学模式的构成说成是“形式化”也没有意义;如果从数学基础研究的最严格的意义上去理解“形式化”这个概念,则只能说数学通常绝不是形式化的。2.关于现实认识过程中具体抽象的整体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