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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者有其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适度规模的小农经济是中国长期存在的重要现象和趋势。在宏观层面可考虑“国土分属管理及国家土地基金”.培育不同的市场主体;在微观层面优化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形成“国有农场土地、城市周边集体农副产品基地、农村集体土地、乡村工地、家庭经营土地”结构,进一步明确和发挥国家、集体、家庭农户在粮食安全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