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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四个深刻”是胡锦涛同志对当前我国社会变革情况的一个高度概括,已使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抓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去正确地认识和分析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探索地方党委工作的新路子
作为区县党委,怎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当前,区县党委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总体上讲是做得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区县党委与人大、政协特别是政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党委在工作中既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缺位、不到位的现象。
地方党委不可能不处理具体问题,但怎么样处理才更科学合理,需要认真把握。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应该认识到,大包大揽不仅不利于增强党委的权威,反而会影响党委总揽全局作用的发挥。一些具体的事情管多了,党委特别是书记,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谋大事,更没有精力去研究党要管党的问题。实际上,有一些提请常委会研究的事情,只是在会上过过程序,但有了这个程序,党委就可能成为一些具体矛盾的焦点,既不利于对具体问题的协调,也不利于执政党的形象。有些问题都在党委会上过,似乎是有权威,但这些问题在执行中,一旦遇到问题,党委就不能站在总揽全局的角度去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就没退路,而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一些万一考虑得不周到,你不能去协调,也影响到党委的形象。所以,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的要求,区县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通过这些机构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想得更深一点,把工作重点放在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上,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调动好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建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有的担心,抓党的建设会冲击经济建设,影响经济发展;有的认为,经济搞上去,一好百好,党的建设就好搞了。事实上,离开党的建设抓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和可靠的保证;以牺牲党的建设为代价,经济上去了,可能政权也丧失了,或者说党的形象和威信可能就下来了。
因此,要正确认识搞好党建工作对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性。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有今天这样的巨大进步,恰恰是我们党领导的结果,也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的结果。回顾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足以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对于经济建设的决定性意义。
要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找准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的切入点。一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党的组织建设,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成为带领人民群众参与、服务和推动经济建设的骨干;要培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使他们成为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领导骨干。二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宣传优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敢于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上成为经济建设的“领头羊”,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奉行的宗旨,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够以良好的作风,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四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党的制度建设,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好思路、好做法制度化,用制度保障党组织和党员在经济建设中能够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要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要求来进行,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打好“库区牌”和“直辖牌”、建设重庆“1小时经济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重庆等目标任务来谋划。只有这样,党建工作的保障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或“两张皮”的问题才能得到逐步解决。
正确认识党内和谐对社会和谐的重要促进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激发党内活力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所谓党内和谐,从大的原则上说,就是全党同志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严格的组织纪律、自觉的道德追求之上的紧密团结,是建立在恪守党章要求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础上的彼此信任、平等融洽、相互关爱与和谐相处。党内和谐与党内民主是密切联系的,党内民主是党内和谐的根本保证,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内和谐。所以,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党内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保证党员平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与增强党内生机和活力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党内民主与构建和谐重庆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党内民主激发党内活力,活跃党内生活,促进党内和谐。
要牢固树立党员的主体意识,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
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和吸收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集中党内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党内任免、选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民主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注意倾听党员的意愿和呼声,创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党员敢于讲真话的氛围,营造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融洽和谐的同志式关系。要不断拓宽党代会代表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的渠道,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使广大党员真正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能够切实行使民主权利。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党内和谐,推动和谐重庆建设。
(根据汪洋同志《在全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编)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探索地方党委工作的新路子
作为区县党委,怎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当前,区县党委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总体上讲是做得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区县党委与人大、政协特别是政府职责不清、关系不顺,党委在工作中既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缺位、不到位的现象。
地方党委不可能不处理具体问题,但怎么样处理才更科学合理,需要认真把握。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应该认识到,大包大揽不仅不利于增强党委的权威,反而会影响党委总揽全局作用的发挥。一些具体的事情管多了,党委特别是书记,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谋大事,更没有精力去研究党要管党的问题。实际上,有一些提请常委会研究的事情,只是在会上过过程序,但有了这个程序,党委就可能成为一些具体矛盾的焦点,既不利于对具体问题的协调,也不利于执政党的形象。有些问题都在党委会上过,似乎是有权威,但这些问题在执行中,一旦遇到问题,党委就不能站在总揽全局的角度去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就没退路,而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一些万一考虑得不周到,你不能去协调,也影响到党委的形象。所以,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的要求,区县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通过这些机构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想得更深一点,把工作重点放在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上,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调动好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建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有的担心,抓党的建设会冲击经济建设,影响经济发展;有的认为,经济搞上去,一好百好,党的建设就好搞了。事实上,离开党的建设抓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和可靠的保证;以牺牲党的建设为代价,经济上去了,可能政权也丧失了,或者说党的形象和威信可能就下来了。
因此,要正确认识搞好党建工作对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性。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有今天这样的巨大进步,恰恰是我们党领导的结果,也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的结果。回顾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足以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对于经济建设的决定性意义。
要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找准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的切入点。一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党的组织建设,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成为带领人民群众参与、服务和推动经济建设的骨干;要培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使他们成为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领导骨干。二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宣传优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敢于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上成为经济建设的“领头羊”,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奉行的宗旨,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够以良好的作风,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四是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抓党的制度建设,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好思路、好做法制度化,用制度保障党组织和党员在经济建设中能够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要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要求来进行,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打好“库区牌”和“直辖牌”、建设重庆“1小时经济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重庆等目标任务来谋划。只有这样,党建工作的保障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或“两张皮”的问题才能得到逐步解决。
正确认识党内和谐对社会和谐的重要促进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激发党内活力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所谓党内和谐,从大的原则上说,就是全党同志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严格的组织纪律、自觉的道德追求之上的紧密团结,是建立在恪守党章要求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础上的彼此信任、平等融洽、相互关爱与和谐相处。党内和谐与党内民主是密切联系的,党内民主是党内和谐的根本保证,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内和谐。所以,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党内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保证党员平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与增强党内生机和活力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党内民主与构建和谐重庆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党内民主激发党内活力,活跃党内生活,促进党内和谐。
要牢固树立党员的主体意识,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
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和吸收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集中党内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党内任免、选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民主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注意倾听党员的意愿和呼声,创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党员敢于讲真话的氛围,营造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融洽和谐的同志式关系。要不断拓宽党代会代表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的渠道,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使广大党员真正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能够切实行使民主权利。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党内和谐,推动和谐重庆建设。
(根据汪洋同志《在全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