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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本市企业职工,因工作单位变更,在转移过程中需要填写养老保险手册并加盖原参保经办机构审核章,但原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告诉我养老保险手册不用填写盖章了,请问养老保险手册填写新规是怎么规定的?王力王力读者: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津社保办发[2018]8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自2018年4月起,不再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2018年4月前已缴费未填写的信息,也不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