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放权性警察院校学生组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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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警察院校对学生组织现有的管制式管理虽然有利于统一化、正规化,但极大地限制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适合当代大学生自主发展的特点。对学生组织实行具有一定“放权性”的指导,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活力,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
  【关键词】警察院校;学生组织;指导
  学生组织是学校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根据教育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或学生根据各自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自我组成,经学校、党、团等部门组织批准产生,由一部分优秀学生通过民主选举或老师指定等方式产生的,具有一定组织管理功能的群众性团体。警察院校学生组织是警察院校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辅助学校实施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能,具有一定章程和制度。在警察院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深入,综合素质的提高,专业知识的巩固,学风建设的加强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學生组织的作用功能
  学生组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学生组织是学生为满足自我发展需要而成立的,它可以通过组织活动、组织环境、组织氛围和组织成员间的相互作用来发挥其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它是学生的实践场,通过组织和参加活动可以促进学生的心理品质、道德素养、文明行为的养成,增长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和自律精神,促进自我表现、自我发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划和自我发展。
  (二)学生组织可以通过各种类型的活动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需求,为学生的成才服务,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增强凝聚力,维护校园稳定。学生通过参加学生组织,可以提高人际交往沟通能力,使学生获得心理的充实感和归属感,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构建和谐校园。
  (三)学生组织是处在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组织,通过经常性的活动,在学校和学生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起着中介功能。学校对学生组织的关注有利于学校真实准确地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而学生通过参加各种学生组织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建设,使校园信息渠道畅通,学生视野开阔,学校获得学生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
  (四)学生组织是学生与社会相联系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涉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学生在组织活动中提高了独立自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了责任心、荣誉感和集体主义观念,锻炼了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能力,学会了处理较为复杂的社会事务,从而缩短了步入社会的时间,能较快地实现社会角色的转变。
  二、警察院校学生组织模式及其问题
  (一)管理模式
  在警察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由于强调其军事化管理特性,对各类各级学生组织进行严格管理,设有专门部门和专门教师负责,并责任到人,学校管理部门或老师对学生组织负责人的产生,活动计划的制订和活动的组织、开展有绝对的决定权,并在绝大多数活动中,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师直接组织和参于整个活动的计划、安排、开展。这种越俎代庖的管制方式保证了学生组织的有序性发展,有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规范化,正规化。但是,它束缚了学生组织的创造力,限制了组织的灵活程度,学生组织的活动形式走向模式化、固定化,甚至有些活动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活动内容也缺乏延伸和创新,无法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优势和功能。
  (二)指导模式
  警察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师在对学生组织的指导中责任分工明确,评价体系严谨,细微,牢固掌握了学生组织的发展方向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保证了学生组织发展的方向性、政治性、思想性和教育性,避免或减少了学生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差错,有效的实现了活动的顺利性和完美性。但是,由学生组织的自主发展空间有限,无法自行决定发展方向和活动内容,以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失去了学生组织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使学生在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基础上被动的接受和参与,许多活动停留于表面,流于形式,形式也逐渐模式化、固定化,并未真正体现学生组织的作用和学生的意愿,展现学生的能力。学生只是接受命令、落实命令、被动参与,因此学生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三)运作发展模式
  警察院校学生组织运作发展模式还停留在老师安排,学生执行的模式上。多数学生组织的候选人都是采用由管理老师或上届负责人推荐的方式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候选人的素质,但选择面太窄,无法充分调动更多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组织体制岗位设置套用行政管理体制模式,出现逻辑性不合理,职位缺乏内涵,学生干部职责不明确,往往只能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不能自主思考工作,学生得不到真正的锻炼。管理干部对学生组织的绝对细微的评价体系和对组织发展、活动开展、学生干部任用的绝对掌控,导致学生组织内功利性强,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效率低下。将学生组织单纯定位为学生管理系统的延续,学生内部激励机制不足,只强调外部激励,导致功利化倾向严重。同时,学生组织没有平等的主体地位,缺乏一定的有效激励机制,导致活动重复,活动的面上不全,点上不深,不能激发广大同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活动缺乏吸引力,不能完全代表学生,学生组织得不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在维护学校权益方面便无所作为。
  另外,由于管理人员有限,无法覆盖到有些学生组织特别是民间学生组织,于是在管理中采取“抓大放小”的策略。对它们往往采取放任的自由方式,不加应有的约束和规定,使之处于学校管理的边缘地带,虽然这也为学生干部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但导致有些学生组织服务意识不强,官本位思想严重,组织内部等级森严,干部和普通学生的关系紧张,学生干部失去威信力,往往存在因人而兴,因人而衰的现象。组织的发展与其负责人的个人意志紧密结合,容易使学生组织偏离正确方向。
  三、放权性警察院校学生组织指导的内容
  (一)学生组织指导中的放权   警察院校是政治性学校,其培养目标是政治上合格的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学生组织的指导中首先应严格把关,必须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不能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组织的发展方向、活动性质,应注意掌握其活动目的、意义,特别是政治性、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等,为学生组织掌好舵,把握正确的航向。其次是改变固有管制模式,放开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的权力,通过建章立制,增加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加强培训,提高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提供经费场地等支持,激发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的活力,改变管理部门与学生组织的关系,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换为以指导为主的关系。同时确认和保证学生组织的自治性,构建保障学生组织自治的有效运行机制,给予学生组织一定的资源分配权,包括经费使用权、人员配置使用权、活动决策权、场地使用权等。把管理部门或老师从对学生组织的具体管理中剥离出来,只保留指导、监督和咨询的职能,还学生组织自主权,明确各学生组织的功能定位,充分实现其教育、管理、中介、社会等功能,发挥其培养学生干部的作用和在学生中培养兴趣爱好、锻炼能力、张扬个性的作用。同时建立学生組织的政策约束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动力激励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以确保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
  在学生组织的自治发展过程中,免不了会有组织机制建设问题、人员选举配制问题、活动开展方式方法问题等。但应看到学生组织自治后更能体现其功能价值作用,能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更大的凝聚力,展示更大的活力和生命力。
  (二)学生干部指导中的放权
  首先,在学生干部指导中,必须尊重学生干部,信任学生干部。当代大学生,思想比较活跃,知识面较宽,兴趣爱好广泛,信息来源渠道多,要求发展个性和实现自我的愿望强烈,因此学生管理干部要尊重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自主性,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给予更广阔的空间,以展示自身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在学生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及时把握学生干部的政治方向,并在工作方法上给予一定指导,而不在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开展上加以过多安排,这会削弱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阻碍创造思维的发挥,减少组织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的锻炼机会,使学生养成依赖思想,不利于学生干部综合能力的提高和学生组织的良性发展。同时,由于青年学生对外界事物接受能力极强而判断是非能力相对较弱,致使在信息接受上不能作出较准确的分析判断,但其本质和主流是好的、积极的。所以,学生管理干部应在信任的基础上,将学生组织向正确的发展方向引导,而非断然否定和干涉,伤害其自尊心和自信心,使学生难以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学生干部由于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组织能力受到限制,但经验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能力也需在实践过程中得到提高,所以就更应在实际活动中给予学生干部更大的空间,更多的机会,充分信任其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作的能力。
  在学生干部任用上,除尽量采取各类民主选举制度外,也可任用一部分有一定组织号召力,有较强当学生干部愿望,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赢得较多教师、同学信任的学生,或对现有处境不满的学生,或没有足够表现机会而缺乏热情的学生,让他们在干部工作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树立自信心和与同学的亲和度,激发他们的潜动力。另外,消除对学生干部任用的误解,如学生干部“编制”不能超过,学生干部表彰“编制”不能超过等。其实学生干部是不要“票子、车子、房子”的,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是利大于弊的,有的担心这样容易导致“官多兵少”、“全官无兵”现象,实际上,学生干部分工明确后,各负其责,学生会主席回到区队就只能以普通学生身份面对区队委,区队长回到小组也只是组员身份,就形成了都是管理者又都是被管理者的局面,可避免少数学生干部专管别人,自己几乎无人管的现象。也就是选拔学生干部应从实际出发,而非盲目限制。其三,在有利于教育学生的前提下,学生干部任用应从低职位开始,原则上“只升不降”,以激励学生,使他们获得更多“胜任感”,同时有利于学生干部的经验积累和新老交替。并且,不应害怕学生干部犯错,只要不是原则性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犯错的学生干部更应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心,使之尽早认识和改正错误,将会带来更多收获。
  (三)学生活动指导中的放权
  学生管理干部应在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思维方式上加以鼓励和引导。首先,学生干部更能准确清楚的知道学生最易接受、最乐于参与什么样的活动,所以常能构思出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但在高度警务化管理,以服从为特色的警察院校,学生往往敢想、能想,但在有了新的设想后却不便或不敢向学生管理部门反映,造成了资源浪费。学生管理干部应放开活动方案自主权,并主动引导鼓励学生多想、多思考,并勇于将自己的想法经正当渠道表达和实践,以寻找自身思维的优势和不足,增长经验,提高思维能力,增强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代大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一方面表现为要求对自身价值、自我尊严的确认;另一方面表现为自我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等观念,追求思想独立,崇尚公平、理性,有较强的参于意识和自主能动性。必须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思想,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施主体性教育,充分尊重学生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觉性,使整个教育培养过程成为管理干部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发现、自我评价、自我选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所以,学生管理部门应在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操作过程中予以放开,给予更大的空间,让学生自主的设计活动方案、活动计划,具体实践,而不应害怕学生组织在实践活动中安排不够完善、组织不够严密、程序不够流畅等,学生干部只有在具体活动中出现错误,才能更好的促进自己、提高自己,才能让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充分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锻炼其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树立自信心和创新精神,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组织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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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作者简介:
  赖彦西(1986.10-),女,汉族,四川省泸州市人,重庆大学法律硕士,四川警察学院侦查系教师,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学。
  沈斌(1976.11-),男,汉族,浙江省金华市人,西南大学教育学硕士,四川警察学院警训部教师,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警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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