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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已引起教育和社会工作者的高度关注。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分析研究,试图从社会学的视角进行解读,旨在提出一些预防措施及建议,从而有效降低大学生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化;教育;法律;社会工作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3-147-02
一、大学生犯罪状况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案件,相信我们已经多有耳闻。想必,大家对清华大学的刘海洋泼熊事件、长沙某大学的侯志勋肢解同班女友案件、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残忍杀害4名同学案都记忆犹新,但是,令我们万万始料不及的是药家鑫杀人的残忍和法律知识的匮乏至极。
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仅占犯罪总数的20%—30%,其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所占总体比例升至60%,大学生犯罪为2.5%;从70年代后期开始,青少年犯罪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近几年占到了刑事犯罪的80%,大学生犯罪也占到了青少年犯罪的17%。①据2002年10月在浙大举行的全国特大高校保卫工作会议的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58所特大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1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发案率占管辖人数的3.45%。②根据北京市理工类10所高校的调查表明,犯罪者人数约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8.19‰,与80年代的4.5‰相比呈明显上升的趋势。③
二、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为什么一些背负着家庭、学校、社会厚望的大学生会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是什么因素左右了他们的思想,是什么现象影响了他们的判断,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做出如此令人不解的行为?其实,影响他们的心理、行为的主要因素正是他们生活的家庭、学校、社会及其自身因素。而相关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的欠缺更是进一步导致了他们思想上的无所适从,只能随着大流走,以致一不小心就会迷失了自己。
(一)家庭
家庭是每一位青少年生活的第一环境,而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结构、培养方式是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在家庭中,往往由于父母关系不和或者孩子与父母亲关系不融洽而造成青少年性格塑造方面的偏差和心理状态的不健康。
(二)学校
学校是青少年继家庭之后的第二个生活环境,小学至大学再至硕士博士,这往往是很多青少年度过绝大多数时间的地方,由于升学压力的过大,我们一味的学习专业知识而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遗漏了青少年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对生命的珍惜,对道德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青少年正处于心智发育时期,性情敏感,心里承受能力差,而学校普遍欠缺的正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据统计,北京市67所高校中,设有心理咨询机构的只有28所,占41.8%,而在国外高校中,每2000个学生就有一个心理辅导员。我国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还很少,高校心理咨询人员的构成也参差不齐。④
由于学校教育的偏颇以及缺乏必需的心理救助和干预机制,存在心理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得不到即时有效的帮助,导致了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马加爵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三)社会
虽然青少年身处学校这个象牙塔里,但是传播媒介的发展,青少年思想的活跃和社会不良现象的屡屡发生对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更加之我们的法律惩处制度的不完善,有钱有势便可摆平一切的想法更让青少年在关键时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四)青年大学生自身因素
1.大学生法律教育欠缺
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学校、老师、学生的眼睛只盯着“成绩”,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十分欠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的能力。⑤
2.大学生心理不成熟
现在的大学生一般是18-19岁进入大学,22-23岁大学毕业,而在这期间,生理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他们年轻幼稚、做事比较冲动,很难把握事情的后果。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大学生心智的不成熟,极其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常常由于朋辈群体的唆使和诱导而参与越轨行为。
3.自我意识的混乱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辩证统一。所谓自我意识混乱是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统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⑥大学生还未形成正确和稳定的自我意识,他们有的对自我评价过高,有的对自己评价过低,而这两种混乱都会让大学生产生过激行为,导致犯罪。
(五)欠缺相应的青少年社会工作
随着青少年生理成熟和思维能力的变化,他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于各种挫折的应对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问题便出现了自我认识偏差和行为偏激。⑦这与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的欠缺是有十分必然的联系的,在西方和我国的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兴起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协助青少年减轻学习压力和心理偏差,预防了越轨行为的发生和协助政府制定出对青少年成长和发展更为有利的政策和法规。今天在我们内地,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欠缺是越轨行为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措施
青年大学生犯罪率攀高不下的现状值得我们深思。未经世事的青年,在家庭和学校度过了大部分的生活和学习时光,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环境,对塑造合格的大学生是至关重要的,同时随着现在媒体传播的飞速发展,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因素。因此,我们的防治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家庭环境的预防
在家庭这个环境中,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应该意识到从小对孩子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孩子上学期间不能一味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应密切关注孩子得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应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帮助他们走出盲区。
(二)学校环境的预防
首先,不能仅把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尺。老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特长和优点,并帮助学生缩小缺点放大优点,培养青春期的学生形成积极自信的性格,塑造正确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要加大普法教育,经常进行法律讲堂和时事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范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
再次,“心理咨询”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可以有效的对学生存在的心理症结和情感迷茫问题进行疏导和矫正,而不至于有话无处倾诉,而任由迷茫酿造悲剧。
最后,学校是青年进行社会化的最好场所,除了知识的吸取,道德教育对学生同样十分必要。在我们的课堂上教育学生应该秉承什么样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三)社会层面的防治
首先,加大青年人获得信息渠道的正规化处理,引导好网络的传媒作用。
其次,对待越轨青年法律机关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的恢复性功能,进行相应的教育与惩罚,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引导。同时相应的做好社会对他们的原谅和认可,避免因为一时的错误而被永久的贴上反面标签。
再次,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⑧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淫秽物品的制造和传播,查处违规网吧,严厉惩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娱乐场所,营造良好的娱乐环境。并适时配合学校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大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健康的知识和娱乐方式上。
最后,发挥全社会对大学生的健康教育作用。全体社会成员应该努力塑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塑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各界人士应该直视大学生当中存在的亚健康和不健康状况,伸出援助之手。
四、如何做好大学生犯罪法律惩治制度
1.参照国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细化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我国虽然很早就已经颁布并且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在7年后又推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因为内容的过于笼统而造成执法人员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成熟的法律体系,并且建立专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进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置和矫正工作。
2.创建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不严,权钱交易等现象使一些本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青年因为“权力”和“财力”而免于惩罚。这样,法律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作用。因此,应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公开执法程序,塑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大学生犯罪是个广泛的社会问题,不能单从某一方面进行治理,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综合治理,才能达到培养品质兼优的青年一代的目的。
注释:
①③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14;15.
②浙大新闻办.全国特大规模高校保卫工作会议[Z].
④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关注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对100名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例的剖析[Z].
⑤万桂霞.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与对策[J].彭城职业大学学报 2002,17(5):82-83.
⑥申荷永.社会心理学:原理与应用[J].社会心理科学,1999,(1):168-237.
⑦申维东,东忠方,贺小娟.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问题和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8,(12).
⑧周其海.大学生较高犯罪原因之社会学分析及预防对策[J].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报,2007,(9):14.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化;教育;法律;社会工作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3-147-02
一、大学生犯罪状况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案件,相信我们已经多有耳闻。想必,大家对清华大学的刘海洋泼熊事件、长沙某大学的侯志勋肢解同班女友案件、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残忍杀害4名同学案都记忆犹新,但是,令我们万万始料不及的是药家鑫杀人的残忍和法律知识的匮乏至极。
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仅占犯罪总数的20%—30%,其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所占总体比例升至60%,大学生犯罪为2.5%;从70年代后期开始,青少年犯罪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近几年占到了刑事犯罪的80%,大学生犯罪也占到了青少年犯罪的17%。①据2002年10月在浙大举行的全国特大高校保卫工作会议的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58所特大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1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发案率占管辖人数的3.45%。②根据北京市理工类10所高校的调查表明,犯罪者人数约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8.19‰,与80年代的4.5‰相比呈明显上升的趋势。③
二、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为什么一些背负着家庭、学校、社会厚望的大学生会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是什么因素左右了他们的思想,是什么现象影响了他们的判断,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做出如此令人不解的行为?其实,影响他们的心理、行为的主要因素正是他们生活的家庭、学校、社会及其自身因素。而相关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的欠缺更是进一步导致了他们思想上的无所适从,只能随着大流走,以致一不小心就会迷失了自己。
(一)家庭
家庭是每一位青少年生活的第一环境,而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结构、培养方式是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在家庭中,往往由于父母关系不和或者孩子与父母亲关系不融洽而造成青少年性格塑造方面的偏差和心理状态的不健康。
(二)学校
学校是青少年继家庭之后的第二个生活环境,小学至大学再至硕士博士,这往往是很多青少年度过绝大多数时间的地方,由于升学压力的过大,我们一味的学习专业知识而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遗漏了青少年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对生命的珍惜,对道德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青少年正处于心智发育时期,性情敏感,心里承受能力差,而学校普遍欠缺的正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据统计,北京市67所高校中,设有心理咨询机构的只有28所,占41.8%,而在国外高校中,每2000个学生就有一个心理辅导员。我国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还很少,高校心理咨询人员的构成也参差不齐。④
由于学校教育的偏颇以及缺乏必需的心理救助和干预机制,存在心理疾患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得不到即时有效的帮助,导致了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马加爵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三)社会
虽然青少年身处学校这个象牙塔里,但是传播媒介的发展,青少年思想的活跃和社会不良现象的屡屡发生对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更加之我们的法律惩处制度的不完善,有钱有势便可摆平一切的想法更让青少年在关键时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四)青年大学生自身因素
1.大学生法律教育欠缺
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中,学校、老师、学生的眼睛只盯着“成绩”,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十分欠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利益的能力。⑤
2.大学生心理不成熟
现在的大学生一般是18-19岁进入大学,22-23岁大学毕业,而在这期间,生理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他们年轻幼稚、做事比较冲动,很难把握事情的后果。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大学生心智的不成熟,极其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常常由于朋辈群体的唆使和诱导而参与越轨行为。
3.自我意识的混乱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辩证统一。所谓自我意识混乱是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统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⑥大学生还未形成正确和稳定的自我意识,他们有的对自我评价过高,有的对自己评价过低,而这两种混乱都会让大学生产生过激行为,导致犯罪。
(五)欠缺相应的青少年社会工作
随着青少年生理成熟和思维能力的变化,他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于各种挫折的应对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问题便出现了自我认识偏差和行为偏激。⑦这与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的欠缺是有十分必然的联系的,在西方和我国的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兴起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协助青少年减轻学习压力和心理偏差,预防了越轨行为的发生和协助政府制定出对青少年成长和发展更为有利的政策和法规。今天在我们内地,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欠缺是越轨行为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措施
青年大学生犯罪率攀高不下的现状值得我们深思。未经世事的青年,在家庭和学校度过了大部分的生活和学习时光,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环境,对塑造合格的大学生是至关重要的,同时随着现在媒体传播的飞速发展,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因素。因此,我们的防治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家庭环境的预防
在家庭这个环境中,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应该意识到从小对孩子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孩子上学期间不能一味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应密切关注孩子得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应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帮助他们走出盲区。
(二)学校环境的预防
首先,不能仅把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尺。老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特长和优点,并帮助学生缩小缺点放大优点,培养青春期的学生形成积极自信的性格,塑造正确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要加大普法教育,经常进行法律讲堂和时事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范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
再次,“心理咨询”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可以有效的对学生存在的心理症结和情感迷茫问题进行疏导和矫正,而不至于有话无处倾诉,而任由迷茫酿造悲剧。
最后,学校是青年进行社会化的最好场所,除了知识的吸取,道德教育对学生同样十分必要。在我们的课堂上教育学生应该秉承什么样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三)社会层面的防治
首先,加大青年人获得信息渠道的正规化处理,引导好网络的传媒作用。
其次,对待越轨青年法律机关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的恢复性功能,进行相应的教育与惩罚,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引导。同时相应的做好社会对他们的原谅和认可,避免因为一时的错误而被永久的贴上反面标签。
再次,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⑧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淫秽物品的制造和传播,查处违规网吧,严厉惩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娱乐场所,营造良好的娱乐环境。并适时配合学校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大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健康的知识和娱乐方式上。
最后,发挥全社会对大学生的健康教育作用。全体社会成员应该努力塑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塑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各界人士应该直视大学生当中存在的亚健康和不健康状况,伸出援助之手。
四、如何做好大学生犯罪法律惩治制度
1.参照国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细化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我国虽然很早就已经颁布并且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在7年后又推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因为内容的过于笼统而造成执法人员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成熟的法律体系,并且建立专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进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置和矫正工作。
2.创建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不严,权钱交易等现象使一些本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青年因为“权力”和“财力”而免于惩罚。这样,法律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作用。因此,应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公开执法程序,塑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大学生犯罪是个广泛的社会问题,不能单从某一方面进行治理,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综合治理,才能达到培养品质兼优的青年一代的目的。
注释:
①③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14;15.
②浙大新闻办.全国特大规模高校保卫工作会议[Z].
④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关注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对100名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例的剖析[Z].
⑤万桂霞.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与对策[J].彭城职业大学学报 2002,17(5):82-83.
⑥申荷永.社会心理学:原理与应用[J].社会心理科学,1999,(1):168-237.
⑦申维东,东忠方,贺小娟.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问题和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8,(12).
⑧周其海.大学生较高犯罪原因之社会学分析及预防对策[J].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报,200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