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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以来诞生的全国首部地方性人才法规。
《条例》规定,港澳人才服务机构可以在珠海通过独资或者合资方式开展业务,突破现行境外人才服务机构只能通过合资方式进入内地的限制,提升珠海人才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条例》规定,港澳人才服务机构可以在珠海通过独资或者合资方式开展业务,突破现行境外人才服务机构只能通过合资方式进入内地的限制,提升珠海人才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