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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学生上下学时间集中,前来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校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以及过往的车辆较多,致使校园周边交通拥挤,加上群众交通意识淡薄,中小学生活泼多动又缺乏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不断增多,这不仅对中小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学生的出行安全问题始终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才能有效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危害,已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1.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学生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意识,参与交通时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技能缺乏、能力弱,有许多不良的交通行为习惯,抵御、躲避交通风险的能力和意识更为缺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不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嬉笑、打闹、追逐,在机动车道内停留,骑自行车猛拐或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满12岁骑自行车上、下学,乘坐违法、非法载人、安全状况差、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等现象时有发生。
1.2 一些学校老师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意识,也有许多不良的交通行为习惯,参与交通时不仅不能做到为人师表,而且对学生不良交通行为习惯有一种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的态度,有的甚至变相纵容。
1.3 学生乘坐的机动车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据调查,学生上、下学出行乘坐的机动车有学校自己购置专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有的是学校自己租用社会车辆用于接送学生,有的是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车辆负责接送学生,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有的是学生家长单位专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有的是学生自己到客运站点乘坐的客运班车,这些车辆中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微型客车,相对而言,车况普遍不错,但存在超员现象。还有一种是学生家长自己租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这部分车辆中微型面包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较多,这些车辆的车况普遍较差,稳定性、安全性也很差,有的甚至是改装车、报废车、畜力车等禁止载人的车。这部分车辆分散,不确定,管理难度大。
1.4 学校周边道路及环境仍存在严重威胁学生出行安全的重大隐患。部分学校地处干线道路附近,而周边道路又存在标志标线不全、路面状况差、摊点、车辆等挤占非机动车道的问题,逼使途经的学生和家长进入机动车道。
1.5 一些驾驶员开车行径学校路段时,视交通标志牌和红绿灯如摆设,随意闯信号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等,给学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1.6 学生放假期间因无学校纪律管束,中小学生经常在马路上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也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2.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针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之前很多专家和学者也对此进行过深刻的分析,但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全社会特别是教育部门对学生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方面存在理解认识上的误区,在此重点做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时至今日,大家仍普遍认为学生交通安全属于学生后勤服务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范畴。尽管现在学生思想品德课中加入了交通安全知识,但课时很少,而且是仅考虑知识传授,并没有从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的角度将其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日常教育。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中,就出现了重制度管理轻教育疏导、重短期整治措施轻长效机制建立、重约束性措施轻引导性措施、重被动治理轻主动防范的不平衡现象,而且学校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上存在过分依赖交警部门的问题,发现周边标志标线不全就全向交警部门要求增加,一提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就请交警部门增加“护学岗”,一提到交通安全教育就想到请交警部门做讲座、搞宣传,而没有或很少想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交通事故成为人类的一大灾难,但我们又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学会如何在现代文明造就的复杂交通环境中“行”就成了我们躲避交通事故灾难的至胜法宝。研究表明,我国目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根本原因是交通参与者素质低,缺乏必需的交通素养和交通安全意识,导致在参与交通时,判断、实施行为、避险失误机率加大,以至酿成一幕幕人间惨剧。学生正是处在成长阶段,正是我们通过教育、各种引导、言传身教培养他们良好的交通素养和交通安全意识以及交通行为习惯的大好时机。但现实证明,作为孩子们所崇拜、效仿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老师们中有一些人并不具有具备应有交通素养,他们只注重教给孩子们科学知识,忽略了对孩子们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的培养。因此,我们的这些孩子们并“不会自己走路”,并不懂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一个不具备良好交通素质的学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把这样的学生送出校门,无异于把他们置于随时会危及其生命的险地。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家长多年的投入、心血在瞬间灰飞烟灭。
学生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个庞大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不断的积累,需要点点滴滴的知识传授,需要有喜闻乐见的方式教导,需要一言一行的言传身教,需要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引导。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而学校具有相对封闭、集中的教育管理环境和人力资源,学生对老师又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理。因此,学校和老师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学校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和主力以及主要责任主体。也只有在这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约束管理措施才可能奏效,否则极可能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因此,一味采取约束、堵截式的管理措施,让学生接受被动式的管理,并不能根治学生交通安全中的隐患。 因此,学校不仅是我们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主阵地,也是全社会预防交通事故的主阵地。 3.解决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探讨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学生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然各地面临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实施标准,只能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生安全交通管理办法。以下是笔者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3.1 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上文已有论述。
3.2 狠抓综合治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的车流量、车辆乱停和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勘察,对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对调研中发现的涉及交通设施缺乏等事项,及时采取增设相关交通标志、增划人行横道和减速让行线、安装减速垫等安全设施加以完善。交警部门协同学校在上放学高峰期在校(园)门前设立 “护学岗”,进一步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乱停乱放、摆摊设点、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政府出面协调各个部门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力度,形成合力,形成“政府管理、社会参与、学校重视、家长教育”的管理模式。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
3.3 加强对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和交警部门要经常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审查,严禁三年内每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学校要起到监督管理作用,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货车、报废车、超员车,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的“户籍化”管理。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门的交通安全员,负责学校交通安全信息的收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交警部门要经常派人到校(园)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3.4 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通力合作,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交警要强化与教育部门、学校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到学校进行宣传,对学校开展的各类交通活动,进行安全指导。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他们的交通安全问题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让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1.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学生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意识,参与交通时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技能缺乏、能力弱,有许多不良的交通行为习惯,抵御、躲避交通风险的能力和意识更为缺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不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嬉笑、打闹、追逐,在机动车道内停留,骑自行车猛拐或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满12岁骑自行车上、下学,乘坐违法、非法载人、安全状况差、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等现象时有发生。
1.2 一些学校老师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意识,也有许多不良的交通行为习惯,参与交通时不仅不能做到为人师表,而且对学生不良交通行为习惯有一种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的态度,有的甚至变相纵容。
1.3 学生乘坐的机动车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据调查,学生上、下学出行乘坐的机动车有学校自己购置专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有的是学校自己租用社会车辆用于接送学生,有的是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车辆负责接送学生,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有的是学生家长单位专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有的是学生自己到客运站点乘坐的客运班车,这些车辆中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微型客车,相对而言,车况普遍不错,但存在超员现象。还有一种是学生家长自己租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这部分车辆中微型面包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较多,这些车辆的车况普遍较差,稳定性、安全性也很差,有的甚至是改装车、报废车、畜力车等禁止载人的车。这部分车辆分散,不确定,管理难度大。
1.4 学校周边道路及环境仍存在严重威胁学生出行安全的重大隐患。部分学校地处干线道路附近,而周边道路又存在标志标线不全、路面状况差、摊点、车辆等挤占非机动车道的问题,逼使途经的学生和家长进入机动车道。
1.5 一些驾驶员开车行径学校路段时,视交通标志牌和红绿灯如摆设,随意闯信号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等,给学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1.6 学生放假期间因无学校纪律管束,中小学生经常在马路上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也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2.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针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之前很多专家和学者也对此进行过深刻的分析,但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全社会特别是教育部门对学生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方面存在理解认识上的误区,在此重点做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时至今日,大家仍普遍认为学生交通安全属于学生后勤服务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范畴。尽管现在学生思想品德课中加入了交通安全知识,但课时很少,而且是仅考虑知识传授,并没有从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的角度将其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日常教育。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中,就出现了重制度管理轻教育疏导、重短期整治措施轻长效机制建立、重约束性措施轻引导性措施、重被动治理轻主动防范的不平衡现象,而且学校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上存在过分依赖交警部门的问题,发现周边标志标线不全就全向交警部门要求增加,一提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就请交警部门增加“护学岗”,一提到交通安全教育就想到请交警部门做讲座、搞宣传,而没有或很少想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交通事故成为人类的一大灾难,但我们又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学会如何在现代文明造就的复杂交通环境中“行”就成了我们躲避交通事故灾难的至胜法宝。研究表明,我国目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根本原因是交通参与者素质低,缺乏必需的交通素养和交通安全意识,导致在参与交通时,判断、实施行为、避险失误机率加大,以至酿成一幕幕人间惨剧。学生正是处在成长阶段,正是我们通过教育、各种引导、言传身教培养他们良好的交通素养和交通安全意识以及交通行为习惯的大好时机。但现实证明,作为孩子们所崇拜、效仿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老师们中有一些人并不具有具备应有交通素养,他们只注重教给孩子们科学知识,忽略了对孩子们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的培养。因此,我们的这些孩子们并“不会自己走路”,并不懂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一个不具备良好交通素质的学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把这样的学生送出校门,无异于把他们置于随时会危及其生命的险地。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家长多年的投入、心血在瞬间灰飞烟灭。
学生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个庞大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不断的积累,需要点点滴滴的知识传授,需要有喜闻乐见的方式教导,需要一言一行的言传身教,需要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引导。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而学校具有相对封闭、集中的教育管理环境和人力资源,学生对老师又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理。因此,学校和老师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学校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和主力以及主要责任主体。也只有在这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约束管理措施才可能奏效,否则极可能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因此,一味采取约束、堵截式的管理措施,让学生接受被动式的管理,并不能根治学生交通安全中的隐患。 因此,学校不仅是我们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主阵地,也是全社会预防交通事故的主阵地。 3.解决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探讨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学生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然各地面临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实施标准,只能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生安全交通管理办法。以下是笔者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3.1 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上文已有论述。
3.2 狠抓综合治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的车流量、车辆乱停和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勘察,对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对调研中发现的涉及交通设施缺乏等事项,及时采取增设相关交通标志、增划人行横道和减速让行线、安装减速垫等安全设施加以完善。交警部门协同学校在上放学高峰期在校(园)门前设立 “护学岗”,进一步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乱停乱放、摆摊设点、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政府出面协调各个部门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力度,形成合力,形成“政府管理、社会参与、学校重视、家长教育”的管理模式。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
3.3 加强对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和交警部门要经常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审查,严禁三年内每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学校要起到监督管理作用,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货车、报废车、超员车,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的“户籍化”管理。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门的交通安全员,负责学校交通安全信息的收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交警部门要经常派人到校(园)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3.4 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通力合作,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交警要强化与教育部门、学校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到学校进行宣传,对学校开展的各类交通活动,进行安全指导。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他们的交通安全问题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他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让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手,为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