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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自2006年起,中组部、人事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由地级财政全额负担大学生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去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其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到基层就业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该项工作开展六年来,对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分流就业岗位,安排大学生踏实就业提高劳动技能,真正融入社会,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三支一扶”政策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学生就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社会的进步、公共服务的发展以及新农村的建设也需要大量人才予以人力支撑,尤其在广大基层农村仍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如何使大学生的知识资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服务发展相配套,与基层农村的人才需求相结合,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学生基层就业长效机制,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三支一扶”计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农业需要科技,农民需要文化,农村需要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人才。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实行城乡二元化管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城市。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除了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外,鼓励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能够为基层农村提供智力支持,有效改善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
(二)“三支一扶”政策可缓解就业压力,分流就业岗位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增长迅速,就业压力逐年增大。据统计,2011年有672万应届毕业生,而新增就业岗位远低于这个水平。新增岗位除了面向毕业生外,还有许多岗位性质更适合下岗再就业工人及其他城镇新增劳动力,毕业生供求矛盾的局势比较严重。“三支一扶”是由地方政府提供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的就业政策,既能够保障应届毕业生的基本生活待遇,又可以让他们放心参加就业。历届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收获,会对大学生传统的择业观念形成冲击,改变目前相对较窄的工作选择状态。
(三)“三支一扶”政策为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搭建了平台
“三支一扶”政策的实施,鼓励和引导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使大学生学有所用,将所学专业知识有效转化为实践能力,提高了他们融入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接受各种挑战和磨练,有利于大学生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知社情民意,增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以山东省济南市为例的“三支一扶”政策分析
山东省济南市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自2006年以来,先后选派113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济南市市级公共财政投入累计超过4000万元,覆盖济南市11个区县的所有乡镇。在“三支一扶”计划的带动下,到基层就业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日益增多。2009年山东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从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争先创优。
(一)济南市“三支一扶”招募对象及岗位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是济南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济南生源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择优、统一组织的方式,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济南市七区四县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2006年以来共有1136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过考试、选拔从事“三支一扶”基层服务工作。从人员比例来看,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三支一扶”政策占高校就业的比例也逐步增大。
(二)济南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管理
“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至3年,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服务期间由所在区县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参照在职人员进行。经过人员培训普及济南市农业、医学、教育、卫生等各方面政策以及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有关工作业务等,帮助大学生了解基层情况,适应工作要求。
(三)济南市“三支一扶”政策考核管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四)济南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福利待遇
济南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由政府公共财政全额负担,基本上是市级财政承担70%,县区财政承担30%,全市财政预算支出投入超过1000万元。2011年8月,济南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月1800元。依法为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的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扣除后每人每月可实发1602元。地方财政全面负担对大学生就业的培养、服务和扶持,同时加强对“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工作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为大学生基层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五)济南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途径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农村基层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本人的双向选择,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大学生,可以与其所服务的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标准可参照济南市各区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标准予以确定,并且按照企业在职人员的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相关待遇。 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于服务期满当年报考其所服务的区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对服务期满后的困难家庭“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三、济南市“三支一扶”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济南市“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实施至今,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吸引了大量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农村工作中,为基层农村带来新的气象和活力,为高校大学生就业开辟了新的道路,为农村,社区带去新思想、新文化和新科技,对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该政策的实施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政策制定目标取向还需要进一步明晰
就目前来看,“三支一扶”政策作为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存在目标取向的多重性:一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二是把它作为人才发展、增强实践能力的一个环节,三是把“三支一扶”项目作为后备干部选苗育苗的前置环节。虽然政策初衷很好,并且确实安置了大学生就业,但由于多重目标的培养计划致使目前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身份问题难以界定。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的身份既不是事业单位职员,也不是公务员,工龄计算不连续,未来工作中的社会保险政策不确定,不利于大学生后续发展,五年来累计有127名大学生中途离岗。
(二)“三支一扶“岗位设计缺乏系统管理
“三支一扶”的岗位是面向基层农村。对于基层农村来说,农业种养殖、医生、会计等是紧缺专业,但从报名的情况来看,多为通用性专业。这就使得一方面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位很少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考;另一方面,一些较热的专业往往人多事少,大学生在基层工作难以深入。同时,部分大学生初出校门,对农村的环境、现状了解不深,难以与具体岗位相结合,需要根据这部分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转岗和退出政策。
(三)现行政策不切合大学生就业心理,政策效果不明显
从心理学角度看,人们的行为是在一定的心理活动支配下产生的,而这种心理活动又是由某种心理需要引起的。因此,政策制定是否合理、能否顺利执行、可否产生预期效果,都取决于政策与人们心理需求的拟合程度。现行的就业促进政策效果不明显,执行力度不足,其根本原因还是政策措施没有适应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调查显示,仅有10%的学生对国家“三支一扶”政策感兴趣,愿意去基层地区就业的学生也只有15.18%。
四、“三支一扶”高校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对策和建议
(一)选准“三支一扶”就业政策的定位
在“三支一扶”政策执行中,促进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发展处于核心位置。在实践工作中,一方面,要把引导高校毕业生去农村,为社区贡献力量,把打通人才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机制作为战略性任务;另一方面,也要着眼当前实际,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契机和突破口,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奠定基础。要将统筹协调和分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二)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在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时,积极扩大就业项目范围,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合理购买岗位,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更好的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
(三)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在支农、支教、支医、扶贫过程中,可因才适用,鼓励大学生创业,有条件的鼓励引进项目进村,可以纳入当地财政支持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允许这部分自主创业中小企业享受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优惠,对向符合政策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财政部门加大补贴支持力度,降低创办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取得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作为个人奖励。公共财政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一旦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可以采取财政小额担保贷款的形式帮助扶持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
(四)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高端服务性产业、技术创新型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发挥大学生人力资源优势,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于企业招收“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建立“三支一扶”岗位储备机制
岗位储备机制是与市场人才的需求紧密联系,随着市场人才的供需变化而做出不同的反映。政府可适当多设置公益岗位,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动,动态投放公益性岗位,作为调节市场供需的补充。同时建立选任、培养、考核、激励相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
(六)建立流动就业和后续培养机制
完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享受工龄计算和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政策,享受保留学籍的政策,也可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续锻炼期一次。在后续管理方面,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合同期满的,鼓励其继续在村任职,待遇不变。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基层工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和支持他们另行择业,提供政府财政补贴的就业职业培训项目。
五、结语
“三支一扶”计划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就业工程”、“民心工程”、“人才工程”,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与就业方面发挥了导向作用,在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方面发挥了补充作用,在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带动作用。但同时,该项政策相应的配套机制仍存在不断深化的空间,各服务项目的实施还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基层政府还应消除雇主心态,不能急功近利,要让更多大学生学有所用,扎根农村,服务农村。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一、“三支一扶”政策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学生就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社会的进步、公共服务的发展以及新农村的建设也需要大量人才予以人力支撑,尤其在广大基层农村仍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如何使大学生的知识资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服务发展相配套,与基层农村的人才需求相结合,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学生基层就业长效机制,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三支一扶”计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农业需要科技,农民需要文化,农村需要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人才。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实行城乡二元化管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城市。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除了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外,鼓励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能够为基层农村提供智力支持,有效改善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
(二)“三支一扶”政策可缓解就业压力,分流就业岗位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增长迅速,就业压力逐年增大。据统计,2011年有672万应届毕业生,而新增就业岗位远低于这个水平。新增岗位除了面向毕业生外,还有许多岗位性质更适合下岗再就业工人及其他城镇新增劳动力,毕业生供求矛盾的局势比较严重。“三支一扶”是由地方政府提供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的就业政策,既能够保障应届毕业生的基本生活待遇,又可以让他们放心参加就业。历届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收获,会对大学生传统的择业观念形成冲击,改变目前相对较窄的工作选择状态。
(三)“三支一扶”政策为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搭建了平台
“三支一扶”政策的实施,鼓励和引导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使大学生学有所用,将所学专业知识有效转化为实践能力,提高了他们融入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接受各种挑战和磨练,有利于大学生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知社情民意,增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以山东省济南市为例的“三支一扶”政策分析
山东省济南市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自2006年以来,先后选派113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济南市市级公共财政投入累计超过4000万元,覆盖济南市11个区县的所有乡镇。在“三支一扶”计划的带动下,到基层就业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日益增多。2009年山东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从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争先创优。
(一)济南市“三支一扶”招募对象及岗位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是济南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济南生源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择优、统一组织的方式,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济南市七区四县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2006年以来共有1136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过考试、选拔从事“三支一扶”基层服务工作。从人员比例来看,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三支一扶”政策占高校就业的比例也逐步增大。
(二)济南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管理
“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至3年,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服务期间由所在区县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参照在职人员进行。经过人员培训普及济南市农业、医学、教育、卫生等各方面政策以及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有关工作业务等,帮助大学生了解基层情况,适应工作要求。
(三)济南市“三支一扶”政策考核管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四)济南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福利待遇
济南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由政府公共财政全额负担,基本上是市级财政承担70%,县区财政承担30%,全市财政预算支出投入超过1000万元。2011年8月,济南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月1800元。依法为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的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扣除后每人每月可实发1602元。地方财政全面负担对大学生就业的培养、服务和扶持,同时加强对“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工作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为大学生基层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五)济南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途径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农村基层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本人的双向选择,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大学生,可以与其所服务的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标准可参照济南市各区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标准予以确定,并且按照企业在职人员的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相关待遇。 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于服务期满当年报考其所服务的区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对服务期满后的困难家庭“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三、济南市“三支一扶”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济南市“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实施至今,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吸引了大量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农村工作中,为基层农村带来新的气象和活力,为高校大学生就业开辟了新的道路,为农村,社区带去新思想、新文化和新科技,对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该政策的实施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政策制定目标取向还需要进一步明晰
就目前来看,“三支一扶”政策作为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存在目标取向的多重性:一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二是把它作为人才发展、增强实践能力的一个环节,三是把“三支一扶”项目作为后备干部选苗育苗的前置环节。虽然政策初衷很好,并且确实安置了大学生就业,但由于多重目标的培养计划致使目前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身份问题难以界定。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的身份既不是事业单位职员,也不是公务员,工龄计算不连续,未来工作中的社会保险政策不确定,不利于大学生后续发展,五年来累计有127名大学生中途离岗。
(二)“三支一扶“岗位设计缺乏系统管理
“三支一扶”的岗位是面向基层农村。对于基层农村来说,农业种养殖、医生、会计等是紧缺专业,但从报名的情况来看,多为通用性专业。这就使得一方面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位很少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考;另一方面,一些较热的专业往往人多事少,大学生在基层工作难以深入。同时,部分大学生初出校门,对农村的环境、现状了解不深,难以与具体岗位相结合,需要根据这部分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转岗和退出政策。
(三)现行政策不切合大学生就业心理,政策效果不明显
从心理学角度看,人们的行为是在一定的心理活动支配下产生的,而这种心理活动又是由某种心理需要引起的。因此,政策制定是否合理、能否顺利执行、可否产生预期效果,都取决于政策与人们心理需求的拟合程度。现行的就业促进政策效果不明显,执行力度不足,其根本原因还是政策措施没有适应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调查显示,仅有10%的学生对国家“三支一扶”政策感兴趣,愿意去基层地区就业的学生也只有15.18%。
四、“三支一扶”高校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对策和建议
(一)选准“三支一扶”就业政策的定位
在“三支一扶”政策执行中,促进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发展处于核心位置。在实践工作中,一方面,要把引导高校毕业生去农村,为社区贡献力量,把打通人才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机制作为战略性任务;另一方面,也要着眼当前实际,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契机和突破口,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奠定基础。要将统筹协调和分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二)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在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时,积极扩大就业项目范围,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合理购买岗位,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更好的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
(三)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在支农、支教、支医、扶贫过程中,可因才适用,鼓励大学生创业,有条件的鼓励引进项目进村,可以纳入当地财政支持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允许这部分自主创业中小企业享受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优惠,对向符合政策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财政部门加大补贴支持力度,降低创办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取得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作为个人奖励。公共财政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一旦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可以采取财政小额担保贷款的形式帮助扶持大学生以创业促就业。
(四)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高端服务性产业、技术创新型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发挥大学生人力资源优势,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于企业招收“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建立“三支一扶”岗位储备机制
岗位储备机制是与市场人才的需求紧密联系,随着市场人才的供需变化而做出不同的反映。政府可适当多设置公益岗位,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动,动态投放公益性岗位,作为调节市场供需的补充。同时建立选任、培养、考核、激励相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
(六)建立流动就业和后续培养机制
完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享受工龄计算和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政策,享受保留学籍的政策,也可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续锻炼期一次。在后续管理方面,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合同期满的,鼓励其继续在村任职,待遇不变。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基层工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和支持他们另行择业,提供政府财政补贴的就业职业培训项目。
五、结语
“三支一扶”计划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就业工程”、“民心工程”、“人才工程”,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与就业方面发挥了导向作用,在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方面发挥了补充作用,在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带动作用。但同时,该项政策相应的配套机制仍存在不断深化的空间,各服务项目的实施还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基层政府还应消除雇主心态,不能急功近利,要让更多大学生学有所用,扎根农村,服务农村。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