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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采取六项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充分依托客运车辆检查服务站,强化源头管理;二是实行提前告知制度;三是加强路面管理力度,提高路面管控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五是加强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六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同时,在北京奥运会临近之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7月10日早上9点到晚上24点,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对全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进行了15个小时的集中整治。在昆玉、昆楚、昆石、昆曲4条出昆明高速路口,交警重点对进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了检查。据了解,本次整治活动将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不配备押运员等违法行为。
本期两个案例中,两个都是由于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引发,两起事故导致所载危险化学品泄漏,对公路以及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幸运的是两起车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把安全行车放在首要位置是车辆驾驶人员永远不变的主题。
事故回放:
事故一:2008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一辆满载柴油的罐式货车沿安楚高速公路行进,该车核准载重为5000千克,而当时载重已经达到13000千克,属于严重超载。在该车行至安楚高速公路K56+300米处时,突然与前方一辆轿车车尾相撞。该罐式货车在碰撞后,随即侧翻在公路上,车辆受损,柴油泄漏。导致路面受到严重污染,但无人员伤亡。
事故二:2008年2月11日早晨6时30分,一辆载有硫酸的重型罐式货车正在沿安楚高速公路前行,该车核准载重为15000千克,当时的载重达到了35440千克。当该重型罐式货车行至安楚高速K97+50M处时,车辆突然失控发生翻车事故,车辆受损后,拉载的硫酸发生泄漏,路面以及周围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事故一是由于罐式货车超载上路行驶,在行车中未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前方车辆减速时,驾驶员采取的操作不当导致;事故二是由于拉载硫酸的重型罐式货车超载行驶,在行至连续下坡路段时,车辆制动性能下降,车辆失控,驾驶员采取的操作不当造成。
处理结果:
事故一属于罐式货车超载及操作不当导致,因此由罐式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全责;事故二属于罐式货车驾驶员超载及疲劳驾驶,因此由罐式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全责。
警官点评:
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事故对策科科长王海
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一旦超载,特别在长下坡路段,罐装液体晃动,车辆的稳定性、制动性可能会大幅下降,潜在的危险性也就加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就是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
自6月1日起,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采取六项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充分依托客运车辆检查服务站,强化源头管理;二是实行提前告知制度;三是加强路面管理力度,提高路面管控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五是加强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六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同时,在北京奥运会临近之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7月10日早上9点到晚上24点,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对全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进行了15个小时的集中整治。在昆玉、昆楚、昆石、昆曲4条出昆明高速路口,交警重点对进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了检查。据了解,本次整治活动将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不配备押运员等违法行为。
本期两个案例中,两个都是由于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引发,两起事故导致所载危险化学品泄漏,对公路以及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幸运的是两起车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把安全行车放在首要位置是车辆驾驶人员永远不变的主题。
事故回放:
事故一:2008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一辆满载柴油的罐式货车沿安楚高速公路行进,该车核准载重为5000千克,而当时载重已经达到13000千克,属于严重超载。在该车行至安楚高速公路K56+300米处时,突然与前方一辆轿车车尾相撞。该罐式货车在碰撞后,随即侧翻在公路上,车辆受损,柴油泄漏。导致路面受到严重污染,但无人员伤亡。
事故二:2008年2月11日早晨6时30分,一辆载有硫酸的重型罐式货车正在沿安楚高速公路前行,该车核准载重为15000千克,当时的载重达到了35440千克。当该重型罐式货车行至安楚高速K97+50M处时,车辆突然失控发生翻车事故,车辆受损后,拉载的硫酸发生泄漏,路面以及周围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事故一是由于罐式货车超载上路行驶,在行车中未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前方车辆减速时,驾驶员采取的操作不当导致;事故二是由于拉载硫酸的重型罐式货车超载行驶,在行至连续下坡路段时,车辆制动性能下降,车辆失控,驾驶员采取的操作不当造成。
处理结果:
事故一属于罐式货车超载及操作不当导致,因此由罐式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全责;事故二属于罐式货车驾驶员超载及疲劳驾驶,因此由罐式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全责。
警官点评:
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事故对策科科长王海
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一旦超载,特别在长下坡路段,罐装液体晃动,车辆的稳定性、制动性可能会大幅下降,潜在的危险性也就加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就是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