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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从享受税收优惠的角度,结合案例分别对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进行了分析,并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的影响视角找到存在问题的所在,提出享受税收优惠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产生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而不是暂时性差异,其后续计量应按会计账面价值而不能按计税基础进行摊销,这有利于消除其对纳税所得额的累积差异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