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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形式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第一阶段为1979--1991年,其特点是以利用外债为主,包括外国政府和进出口银行信贷、国际多边经济组织信贷等官方、半官方信贷,也包括商业性贷款和债券融资。在此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796.28亿美元,其中借款为527.43亿美元,占66.2%;外商直接投资为233.48亿美元,占29.3%;外商其它投资为35.37亿美元,占4.4%。这一特点源于历史惯性,也源于管理经验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