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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依法对公安机关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考察中,发现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罪犯出县(市)打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如2002年6月,某县级市在期的监外罪犯有369人,其中,缓刑265人,剥夺政治权利78人,管制4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假释14人。在上述监管罪犯中,就有41人外出县(市)打工经商,已占监管总数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