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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档案事业紧跟国家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性工作向为社会各界服务的开放性事业的转变,档案事业各项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也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档案行政管理取得新突破
(一)档案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市档案法规及制度建设不断完善。1997年10月,我市第一个地方性档案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颁布,并于2001年8月和2004年5月根据档案事业的发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分别对该法作了修正或有关条款内容的停止执行;1983年6月,我市第一个地方政府档案规章《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公布,并于2003年8月根据城建档案工作的实际修订为《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立法工作的加强,使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发生了质的飞跃。
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和执法网络逐步建立健全。从1996年起,市和区县档案局先后依法被本级政府确定为行政执法主体,市档案局依法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30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市档案局和部分区县档案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建立起由200多名档案行政执法员组成的档案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市和区县档案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定期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认真办理档案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增强了各单位依法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社会档案法制意识。针对档案违法行为隐蔽、后果显露滞后造成发现难度较大的情况,市和区县档案局采取多种措施,拓展对档案违法行为发现的途径,依法予以查处。市档案局对三起档案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朝阳、宣武、西城、崇文区档案局也相继对执法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档案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有力地维护了档案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和区县档案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办理流程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为规范和监督档案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市和区县档案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与国家专业主管机关制发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2001年至2007年,市档案局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42个。这些规范性文件为基层单位档案部门和档案馆业务工作、档案行政执法与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档案科研教育及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我市档案工作逐步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二)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建立健全
我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不断完善,档案事业形成科学管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至195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按系统对档案工作实行分别管理。1959年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原则确定后,北京市成立档案管理局、区县成立档案科或档案馆,实行党政档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1979年10月至1981年,各区县恢复或建立档案科,负责区县档案行政管理工作。1985年,北京市调整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各区县统一将档案科改为档案局,市和区县档案局列入政府序列,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市和区县档案馆均归口同级档案局管理,与同级档案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在2001年北京市机构改革中,虽然调整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但市和18个区县档案局的职责和任务没有变,仍行使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职能,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市和区县档案馆仍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建国前的历史档案。1981年5月,市政府会议决定建立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1989年底,市城建档案新馆建成,1990年11月正式开馆。至此,北京市形成了由20个国家档案馆构成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主体。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作为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单位形成档案的基层机构,是构成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基础。据统计,我市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1987年仅有483个,而至2007年达到2972个,增长了5.15倍。较完整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形成,有效地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档案事业经费不断增加,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改革开放之初,我市档案工作经费拮据,档案事业发展受到束缚。1996年至2000年,市、区县财政向市、区县档案局(馆)投入档案事业经费9402万元;2001年至2005年,投入档案事业经费16182万元,比前五年增长72%。档案事业的发展得到了财政经费的有力支持。
(三)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深入开展
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是市和区县档案局的主要职责,也是全面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30年来,市和区县档案局的业务指导范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档案工作领域的拓展,从最初的党政机关,逐步延伸到科技事业单位、企业、重点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农业农村、街道社区等领域。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也在不断变化。
改革开放初期,业务指导的重点是帮助、督促各级机关恢复建立档案机构,配备充实档案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档案干部,对“文化大革命”中积存下来的文件进行整理归档。20世纪80年代后,档案业务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上来,确定了移交档案的范围、质量和标准。同时加强了对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属80%以上的单位完成了科技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任务,诉讼、会计、公证、审计、医药卫生等一大批专门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档案业务指导的重心转向加强依法监督和分类指导。主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现场指导、推广典型经验等多种措施,依法监督和指导党政机关档案、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国有改制企业档案、非公企业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在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档案目标管理成为全面提高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市和区县级机关档案工作,以及区县档案馆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从1987年开始,市档案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企业档案管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市和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区县档案馆档案管理的定级升级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全市档案工作的发展。在1996年至2003年开展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中,全市有8个企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73 个企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同时,各级专业主管机关依据法定职责也加强了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业务相近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高等院校组成了协作组,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全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四)档案宣传工作影响广泛
改革开放前,档案宣传工作局限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系统内部,很少开展社会宣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档案社会宣传日益活跃,促进了社会档案意识不断提高。
普法宣传是档案宣传工作的重点。市和区县档案局先后制定了档案“四五”、“五五”普法规划,普法活动受到国家档案局的表彰。市和区县档案局多次举办档案法规知识竞赛,市档案局“九五”“十五”期间就举办6次全市档案系统的知识竞赛,共17.1万人参加;2007年市档案局第一次借助社会媒体与《北京晚报》联合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国15个省市7万多人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市和区县档案局还在文化广场、商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播放录像、提供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是扩大档案工作影响的有效途径。1979年10月17日,《北京日报》报道“文革”后首次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召开情况,拉开了改革开放后媒体宣传档案工作的序幕。1996年在北京召开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迎来了档案社会宣传的高潮。《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以及《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报》等媒体纷纷报道档案工作,市档案局负责人还第一次走进北京电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为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近年来,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在京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档案宣传报道力度。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也报道了我市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内容。在拓宽档案宣传范围的同时,档案宣传的深度不断增强,利用发挥丰富的档案资源优势成为档案宣传新的着力点。市档案馆与有关部门合作,先后拍摄了“1949~1999北京再回首”、“造福千秋的事业”“禄米仓胡同今昔”“北平那八年”、“城市记忆”等多部电视专题片,生动讲述老北京胡同的故事,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播出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反响。
档案系统内的宣传内容越来越深入、形式越来越丰富。1999年全市档案系统首次举办文艺汇演,市属和区县单位档案部门广泛参与。2001年和2006年市档案局先后举办了以“兰台抒怀”和“档案与你同行”为主题的全市档案系统演讲比赛,展示了首都档案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才华。《中国档案报》自创刊以来,对北京市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宣传报道,刊稿量名列全国各省市前茅。市档案局还创办了《北京档案》杂志,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和交流。至2008年,《北京档案》已经走过了整整24年,由最初的季刊到1986年改为双月刊,再到1996年改为月刊,杂志定位、办刊宗旨日趋成熟。i997年被评为全国中文类档案学核心期刊,1998年评为市社科类一级期刊和优秀期刊,2001年首批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刊物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创刊24年来,发行量累计228万余册,发表各类业务文章2100多篇,为报道全市档案工作动态、指导档案业务工作开展、宣传档案工作与北京历史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各单位档案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为档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档案工作支持与帮助。
二、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资源不断丰富
各级档案室作为保管档案的基层机构,它所保管的档案是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档案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后,全市各级档案室加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逐步由以管理文书档案为主发展成为对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或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等不同门类和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光盘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进行综合管理,室藏档案结构不断完善,收集档案数量日益增加。据统计,1987年市直机关档案室收集档案85万卷件,2007年收集档案136万卷件,年收集档案数量增长了60%。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是接收本级党政机关等单位所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档案的基地。档案接收工作是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档案接收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印发文件,对不同时期的档案接收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981年市委办公厅批转市档案馆《关于接收市级党政机关档案资料的意见》,1982年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接收大专院校档案的补充通知》,2004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规定》,市和区县档案馆以及档案移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档案接收、移交工作不断规范,档案接收进馆数量进一步增加。据统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2004年至2007年年均进馆档案23.7万卷件,与1987年至2003年年均进馆档案13.1万卷件相比,增长了81%。此外,自2003年开始,市城建档案馆依据有关政府规章和标准加强了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的进馆工作。据统计,1987年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8.4万卷件,2007年收集档案26.9万卷件,增长了2.2倍。
总之,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从1987年的1312万卷件,发展到2007年的4973万卷件,增长了近2.8倍;档案载体不断丰富,从纸质档案占绝对主导地位,发展到照片档案、音像档案、缩微档案、电子档案、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档案日益增多,截至200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照片档案近300万张,是1987年馆、室藏量的120倍;音像档案21万余盘,是1987年馆、室藏量的20倍。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载体形式档案也达到了一定规模,截至2007年底,缩微平片和开窗卡片达54万张、卷片45万米;电子档案磁带5701盘、磁盘1.3万张、光盘8.3万张。
(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后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形成的档案也就成为档案部门收集的重点。2002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向全市转发了《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北京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区县档案局和部分市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也相继出台了加强重大活动、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档案的收集工作规范展开。
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迅速做出反应,采取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监督指导、深入一线重点部门等措施,加强“非典”档案收集工作,使我市抗击“非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得以完整 系统留存。市档案馆接收北京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各工作组所形成的文书档案、音像档案、照片档案以及实物总计8525卷(件、盘)。各区县档案馆也已将本区县“防非”指挥部档案接收进馆,合计1.57万卷件。
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为党和国家、为奥林匹克运动留下宝贵的遗产是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档案部门积极介入奥运会申办、筹办和举办工作,以在历届奥运会举办城市中,留存最齐全、最完整、最系统奥运档案为目标,全力做好各方面的奥运档案工作。在我市开展奥运会申办工作伊始,市档案局(馆)就派员到奥申委从事档案工作,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以后,档案部门加强对奥运档案工作的研究部署,主动与奥组委秘书行政部、市2008工程办、市2008环境办等部门融合、联合,通过组织召开奥运工作会议、制发规范性文件、举办奥运专题讲座、组建奥运档案工作团队、开展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等不同方式,全力推进奥运档案收集工作。截至2008年10月底,市档案局(馆)共接收奥组委机关等筹办机构的纸质文书档案、会计档案12.8万余卷,照片档案12.6万余张,音像档案近1万盘,还有一些光盘、实物档案等。市城建档案馆已将10个奥运新建场馆、所有训练场馆及改扩建场馆、5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档案接收进馆。各区县档案馆接收区属临时机构形成的各类奥运档案,共计3万余卷件。
(三)档案征集工作积极开展
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是对档案接收工作的有益补充,也是档案馆丰富馆藏的重要渠道之一。市和区县档案馆采取在社会媒体刊发征集档案信息、采集重要线索、走访重点人物、举办征集活动等多种方式,将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北京和有关北京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珍贵档案资料征集进馆。近年来,市档案馆从国内征集到李大钊、孙敬修、杨度、那桐等先辈和名人的档案,从欧美等国征集到反映北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档案。截至2007年底,市档案馆征集各种档案资料1.7万件册。近十年来,各区县档案馆征集各种档案资料共10万余件册。
(四)主动记录重要活动和区域变化情况
在新的历史时期,档案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不断做好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积极开展了主动记录社会发展轨迹、留存重要档案资料的工作。市档案馆开展了市级主要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声像资料录制工作;崇文、西城、朝阳等区档案馆主动拍摄本区发展变化历程,崇文区档案馆拍摄不同年代区内街景照片拼接长度达800余米。 (未完待续)
一、档案行政管理取得新突破
(一)档案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市档案法规及制度建设不断完善。1997年10月,我市第一个地方性档案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颁布,并于2001年8月和2004年5月根据档案事业的发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分别对该法作了修正或有关条款内容的停止执行;1983年6月,我市第一个地方政府档案规章《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公布,并于2003年8月根据城建档案工作的实际修订为《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立法工作的加强,使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发生了质的飞跃。
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和执法网络逐步建立健全。从1996年起,市和区县档案局先后依法被本级政府确定为行政执法主体,市档案局依法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30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市档案局和部分区县档案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建立起由200多名档案行政执法员组成的档案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市和区县档案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定期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认真办理档案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增强了各单位依法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社会档案法制意识。针对档案违法行为隐蔽、后果显露滞后造成发现难度较大的情况,市和区县档案局采取多种措施,拓展对档案违法行为发现的途径,依法予以查处。市档案局对三起档案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朝阳、宣武、西城、崇文区档案局也相继对执法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档案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有力地维护了档案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和区县档案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办理流程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为规范和监督档案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市和区县档案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与国家专业主管机关制发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2001年至2007年,市档案局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42个。这些规范性文件为基层单位档案部门和档案馆业务工作、档案行政执法与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档案科研教育及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我市档案工作逐步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二)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建立健全
我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不断完善,档案事业形成科学管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至195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按系统对档案工作实行分别管理。1959年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原则确定后,北京市成立档案管理局、区县成立档案科或档案馆,实行党政档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1979年10月至1981年,各区县恢复或建立档案科,负责区县档案行政管理工作。1985年,北京市调整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各区县统一将档案科改为档案局,市和区县档案局列入政府序列,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市和区县档案馆均归口同级档案局管理,与同级档案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在2001年北京市机构改革中,虽然调整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但市和18个区县档案局的职责和任务没有变,仍行使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职能,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市和区县档案馆仍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建国前的历史档案。1981年5月,市政府会议决定建立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1989年底,市城建档案新馆建成,1990年11月正式开馆。至此,北京市形成了由20个国家档案馆构成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主体。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作为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单位形成档案的基层机构,是构成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基础。据统计,我市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1987年仅有483个,而至2007年达到2972个,增长了5.15倍。较完整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的形成,有效地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
档案事业经费不断增加,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改革开放之初,我市档案工作经费拮据,档案事业发展受到束缚。1996年至2000年,市、区县财政向市、区县档案局(馆)投入档案事业经费9402万元;2001年至2005年,投入档案事业经费16182万元,比前五年增长72%。档案事业的发展得到了财政经费的有力支持。
(三)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深入开展
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是市和区县档案局的主要职责,也是全面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30年来,市和区县档案局的业务指导范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档案工作领域的拓展,从最初的党政机关,逐步延伸到科技事业单位、企业、重点工程、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农业农村、街道社区等领域。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也在不断变化。
改革开放初期,业务指导的重点是帮助、督促各级机关恢复建立档案机构,配备充实档案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档案干部,对“文化大革命”中积存下来的文件进行整理归档。20世纪80年代后,档案业务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上来,确定了移交档案的范围、质量和标准。同时加强了对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属80%以上的单位完成了科技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任务,诉讼、会计、公证、审计、医药卫生等一大批专门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档案业务指导的重心转向加强依法监督和分类指导。主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现场指导、推广典型经验等多种措施,依法监督和指导党政机关档案、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国有改制企业档案、非公企业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在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档案目标管理成为全面提高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市和区县级机关档案工作,以及区县档案馆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从1987年开始,市档案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企业档案管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市和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区县档案馆档案管理的定级升级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全市档案工作的发展。在1996年至2003年开展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中,全市有8个企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73 个企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同时,各级专业主管机关依据法定职责也加强了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业务相近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高等院校组成了协作组,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全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四)档案宣传工作影响广泛
改革开放前,档案宣传工作局限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系统内部,很少开展社会宣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档案社会宣传日益活跃,促进了社会档案意识不断提高。
普法宣传是档案宣传工作的重点。市和区县档案局先后制定了档案“四五”、“五五”普法规划,普法活动受到国家档案局的表彰。市和区县档案局多次举办档案法规知识竞赛,市档案局“九五”“十五”期间就举办6次全市档案系统的知识竞赛,共17.1万人参加;2007年市档案局第一次借助社会媒体与《北京晚报》联合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国15个省市7万多人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市和区县档案局还在文化广场、商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播放录像、提供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借助新闻媒体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是扩大档案工作影响的有效途径。1979年10月17日,《北京日报》报道“文革”后首次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召开情况,拉开了改革开放后媒体宣传档案工作的序幕。1996年在北京召开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迎来了档案社会宣传的高潮。《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以及《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报》等媒体纷纷报道档案工作,市档案局负责人还第一次走进北京电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为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近年来,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在京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档案宣传报道力度。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也报道了我市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内容。在拓宽档案宣传范围的同时,档案宣传的深度不断增强,利用发挥丰富的档案资源优势成为档案宣传新的着力点。市档案馆与有关部门合作,先后拍摄了“1949~1999北京再回首”、“造福千秋的事业”“禄米仓胡同今昔”“北平那八年”、“城市记忆”等多部电视专题片,生动讲述老北京胡同的故事,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播出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反响。
档案系统内的宣传内容越来越深入、形式越来越丰富。1999年全市档案系统首次举办文艺汇演,市属和区县单位档案部门广泛参与。2001年和2006年市档案局先后举办了以“兰台抒怀”和“档案与你同行”为主题的全市档案系统演讲比赛,展示了首都档案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才华。《中国档案报》自创刊以来,对北京市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宣传报道,刊稿量名列全国各省市前茅。市档案局还创办了《北京档案》杂志,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和交流。至2008年,《北京档案》已经走过了整整24年,由最初的季刊到1986年改为双月刊,再到1996年改为月刊,杂志定位、办刊宗旨日趋成熟。i997年被评为全国中文类档案学核心期刊,1998年评为市社科类一级期刊和优秀期刊,2001年首批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刊物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创刊24年来,发行量累计228万余册,发表各类业务文章2100多篇,为报道全市档案工作动态、指导档案业务工作开展、宣传档案工作与北京历史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各单位档案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为档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档案工作支持与帮助。
二、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资源不断丰富
各级档案室作为保管档案的基层机构,它所保管的档案是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档案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后,全市各级档案室加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逐步由以管理文书档案为主发展成为对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或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等不同门类和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光盘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进行综合管理,室藏档案结构不断完善,收集档案数量日益增加。据统计,1987年市直机关档案室收集档案85万卷件,2007年收集档案136万卷件,年收集档案数量增长了60%。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是接收本级党政机关等单位所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档案的基地。档案接收工作是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档案接收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印发文件,对不同时期的档案接收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981年市委办公厅批转市档案馆《关于接收市级党政机关档案资料的意见》,1982年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接收大专院校档案的补充通知》,2004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规定》,市和区县档案馆以及档案移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档案接收、移交工作不断规范,档案接收进馆数量进一步增加。据统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2004年至2007年年均进馆档案23.7万卷件,与1987年至2003年年均进馆档案13.1万卷件相比,增长了81%。此外,自2003年开始,市城建档案馆依据有关政府规章和标准加强了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的进馆工作。据统计,1987年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8.4万卷件,2007年收集档案26.9万卷件,增长了2.2倍。
总之,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从1987年的1312万卷件,发展到2007年的4973万卷件,增长了近2.8倍;档案载体不断丰富,从纸质档案占绝对主导地位,发展到照片档案、音像档案、缩微档案、电子档案、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档案日益增多,截至200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照片档案近300万张,是1987年馆、室藏量的120倍;音像档案21万余盘,是1987年馆、室藏量的20倍。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载体形式档案也达到了一定规模,截至2007年底,缩微平片和开窗卡片达54万张、卷片45万米;电子档案磁带5701盘、磁盘1.3万张、光盘8.3万张。
(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后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形成的档案也就成为档案部门收集的重点。2002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向全市转发了《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北京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区县档案局和部分市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也相继出台了加强重大活动、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档案的收集工作规范展开。
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迅速做出反应,采取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监督指导、深入一线重点部门等措施,加强“非典”档案收集工作,使我市抗击“非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得以完整 系统留存。市档案馆接收北京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各工作组所形成的文书档案、音像档案、照片档案以及实物总计8525卷(件、盘)。各区县档案馆也已将本区县“防非”指挥部档案接收进馆,合计1.57万卷件。
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为党和国家、为奥林匹克运动留下宝贵的遗产是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档案部门积极介入奥运会申办、筹办和举办工作,以在历届奥运会举办城市中,留存最齐全、最完整、最系统奥运档案为目标,全力做好各方面的奥运档案工作。在我市开展奥运会申办工作伊始,市档案局(馆)就派员到奥申委从事档案工作,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以后,档案部门加强对奥运档案工作的研究部署,主动与奥组委秘书行政部、市2008工程办、市2008环境办等部门融合、联合,通过组织召开奥运工作会议、制发规范性文件、举办奥运专题讲座、组建奥运档案工作团队、开展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等不同方式,全力推进奥运档案收集工作。截至2008年10月底,市档案局(馆)共接收奥组委机关等筹办机构的纸质文书档案、会计档案12.8万余卷,照片档案12.6万余张,音像档案近1万盘,还有一些光盘、实物档案等。市城建档案馆已将10个奥运新建场馆、所有训练场馆及改扩建场馆、5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档案接收进馆。各区县档案馆接收区属临时机构形成的各类奥运档案,共计3万余卷件。
(三)档案征集工作积极开展
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是对档案接收工作的有益补充,也是档案馆丰富馆藏的重要渠道之一。市和区县档案馆采取在社会媒体刊发征集档案信息、采集重要线索、走访重点人物、举办征集活动等多种方式,将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北京和有关北京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珍贵档案资料征集进馆。近年来,市档案馆从国内征集到李大钊、孙敬修、杨度、那桐等先辈和名人的档案,从欧美等国征集到反映北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档案。截至2007年底,市档案馆征集各种档案资料1.7万件册。近十年来,各区县档案馆征集各种档案资料共10万余件册。
(四)主动记录重要活动和区域变化情况
在新的历史时期,档案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不断做好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创新,积极开展了主动记录社会发展轨迹、留存重要档案资料的工作。市档案馆开展了市级主要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声像资料录制工作;崇文、西城、朝阳等区档案馆主动拍摄本区发展变化历程,崇文区档案馆拍摄不同年代区内街景照片拼接长度达800余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