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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界定公民街道事务参与的概念入手,分析我国已初步形成的公民街道事务评议参与制度。该制度在自主性和组织水平方面存在不足,可从培育公民自主参与评议意识和参与评议能力角度予以完善,在其基础上,从决策形成参与和决策执行参与两方面构建公民街道事务决策参与制度,进而形成我国双轨化的公民街道事务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