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老干部又称离休干部,专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并实行离职休养的干部。老干部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执行、检查、协调和落实党和国家对退下来的老干部的学习、生活、医疗保健、发挥作用、文化娱乐、丧葬优抚等政治、生活待遇作出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以及老干部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老干部工作部门和队伍自身建设等诸方面工作的总和。老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资源,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离休干部“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和爱护老同志,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切实加强离休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努力做到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了促进老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根据《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精神,专门制订本单位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并根据《责任制》的要求,设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一般由党委副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等部门组成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项老干部工作。并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老干部工作的汇报。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与离休党支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确定本单位的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每位领导分别联系1至2位离休老干部,经常与老干部沟通,汇报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离休老干部进行关心,使老干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考虑到离休人员普遍年龄较大、身体较弱,以及居住地点分散的特点,应本着因地制宜、灵活方便的原则,制订以离休干部自学为主的学习计划。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论群众路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学习材料送到老干部家中,通过在家中观看电视、收听广播、阅读资料等方式组织老干部们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路线、方针政策。为满足离休老干部的学习需要,还可以为每位老干部订阅《北京晚报》、《中国老年报》、《老年文摘报》等时政刊物,方便老干部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要闻。
为保证离休老干部的组织生活,要单独成立离休党支部,将每一位离休党员编入到党组织中。由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党委办公室主任任支部书记,并选举产生出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单位党委要将离休党支部建设纳入到本单位的党建规划中,定期组织支部活动,并针对离休老干部的特点和思想实际安排学习计划。
每年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以及离休老干部生病住院、亲属去世、家中发生变故等情形,单位领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及时到老干部家中看望、慰问,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的困难。
三、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要按照政策落实离休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保证离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工作人员及时向离休老干部通报相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要热情接待老干部的来电来访,对老干部提出的疑问和问题及时予以解答,积极进行解决。
要每年组织离休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一次。考虑到老干部居住地点比较分散的现实情况,为了方便老干部,可将体检机构定为体检门店较多的体检机构。并在以往的固定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多种选择项目,方便老干部们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还可以根据离休老干部的需要,为老干部们订购“小帮手”手机,方便老干部外出时携带、使用。帮助老干部家庭安装适合自家情况的无障碍设施。
离休老干部去世后,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老干部家中,慰问家属,了解困难,协助办理后续事宜。追悼会当天赶到现场,帮助协调车辆,组织参悼人员,购买花圈,送老同志最后一程。
四、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截至2013年8月,北京市共有离休干部22840人。老干部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为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或兼管退休人员。每年年初,主要责任部门要将老干部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规定全年的老干部工作内容,并定期对照进行检查,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对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人员因岗位变动发生调整时,新老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由老工作人员带领新工作人员到离休老干部家中走访,帮助新工作人员尽快了解情况,顺利开展服务工作。
在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具有政策性、服务性、综合性、长期性和特殊性等特点。要科学分析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落实现有各项老干部政策,并积极进行开拓创新。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强化政治意识,在加强“两项建设”上有新举措;强化服务意识,在落实生活待遇上有新突破;强化创新意识,在完善服务管理上有新进展;强化统筹意识,在协调推进工作上有新成效;强化能力意识,在工作队伍建设上有新提高。在坚持和运用好老干部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丰富老干部工作的内涵,完善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方法手段,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一、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为了促进老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根据《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精神,专门制订本单位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并根据《责任制》的要求,设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一般由党委副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等部门组成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项老干部工作。并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老干部工作的汇报。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与离休党支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确定本单位的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每位领导分别联系1至2位离休老干部,经常与老干部沟通,汇报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离休老干部进行关心,使老干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考虑到离休人员普遍年龄较大、身体较弱,以及居住地点分散的特点,应本着因地制宜、灵活方便的原则,制订以离休干部自学为主的学习计划。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论群众路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学习材料送到老干部家中,通过在家中观看电视、收听广播、阅读资料等方式组织老干部们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路线、方针政策。为满足离休老干部的学习需要,还可以为每位老干部订阅《北京晚报》、《中国老年报》、《老年文摘报》等时政刊物,方便老干部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要闻。
为保证离休老干部的组织生活,要单独成立离休党支部,将每一位离休党员编入到党组织中。由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党委办公室主任任支部书记,并选举产生出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单位党委要将离休党支部建设纳入到本单位的党建规划中,定期组织支部活动,并针对离休老干部的特点和思想实际安排学习计划。
每年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以及离休老干部生病住院、亲属去世、家中发生变故等情形,单位领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及时到老干部家中看望、慰问,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的困难。
三、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要按照政策落实离休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保证离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工作人员及时向离休老干部通报相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要热情接待老干部的来电来访,对老干部提出的疑问和问题及时予以解答,积极进行解决。
要每年组织离休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一次。考虑到老干部居住地点比较分散的现实情况,为了方便老干部,可将体检机构定为体检门店较多的体检机构。并在以往的固定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多种选择项目,方便老干部们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还可以根据离休老干部的需要,为老干部们订购“小帮手”手机,方便老干部外出时携带、使用。帮助老干部家庭安装适合自家情况的无障碍设施。
离休老干部去世后,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老干部家中,慰问家属,了解困难,协助办理后续事宜。追悼会当天赶到现场,帮助协调车辆,组织参悼人员,购买花圈,送老同志最后一程。
四、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截至2013年8月,北京市共有离休干部22840人。老干部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为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或兼管退休人员。每年年初,主要责任部门要将老干部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规定全年的老干部工作内容,并定期对照进行检查,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对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人员因岗位变动发生调整时,新老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由老工作人员带领新工作人员到离休老干部家中走访,帮助新工作人员尽快了解情况,顺利开展服务工作。
在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具有政策性、服务性、综合性、长期性和特殊性等特点。要科学分析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落实现有各项老干部政策,并积极进行开拓创新。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强化政治意识,在加强“两项建设”上有新举措;强化服务意识,在落实生活待遇上有新突破;强化创新意识,在完善服务管理上有新进展;强化统筹意识,在协调推进工作上有新成效;强化能力意识,在工作队伍建设上有新提高。在坚持和运用好老干部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丰富老干部工作的内涵,完善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方法手段,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