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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1]14号)规定,自2001年2月1日起,粉针剂、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的广告只能在医药专业媒体发布。同济医院《国外医学*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册》杂志选入“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成为目前全国正式确定的164种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专业媒体(报刊)之一。本刊全国统一刊号:CN42-1186/R;邮政代号38-47;广告经营许可证号:4201004000844;Email:kfk@tjh.tjmu.edu.cn;电话027-83662686,欢迎垂询广告业务。rnrn(熊芝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