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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藏政办发[2014]63号(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残联制定的《西藏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