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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美在自然"、"美在形式"还是"美在现实",文艺作品的艺术审美一般由三个层次构成,这就是艺术语言、艺术意象和艺术意蕴。电视播音主持的创作是体现电视媒体综合性审美特征的产物,其对艺术美的追求停留在语言、意象和意蕴等三个层面上,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体现为声音美、语言美、形象美和情感美。由于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的特殊性,要求其在创作中对艺术美不断追求,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