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接上期)
三、注重的要素——合作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要想靠单枪匹马笑傲江湖,已是越来越难了。每个人都需要合作伙伴。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红花还要绿叶扶”,就是说现代人要有合作意识,共同创业。注入资本先天不足、不成规模单打独斗、一家一户小打小闹,一直是影响农民发展致富的“软肋”。而像 “抱团”这种合作创业的模式,无疑有利于农户摒弃作坊式加工,进而把事业做大做强。其优点为:
1. “抱团”创业有利于降低成本。小作坊也是企业,只要开工生产了,就要有厂房、后勤、机器设备、人员管理等。一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原来不可避免的资产闲置、材料浪费、开工不足等弊端,经过重组联合之后,机器设备利用率提高了,土地节约了,重复建设避免了,经营活动规范了,效益也提高了。
2. “抱团”打破了“同行冤家”的宿命。长期以来,许多人难以走出“不去相互提防就不是经商”的旧思维。现在,具有新思维的农民能反其道而行之,体现出的不仅仅只是团结协作,还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诚信和睿智。“抱团”折射出了如今的同行既是伙伴,更是朋友,只要抱团联合,就不愁没有出路,就不愁做大做强。
3.“抱团”之举可以取长补短,提高竞争优势。很多中小企业当初创业时大都是“因陋就简”,而“抱团”重组后,企业规模变大了,设备更新了,效益也增加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随之增强,往日对其不屑一顾的大企业、大客户也就不得不刮目相看了。“抱团”让他们更容易争取到大的合作机会。
4.“抱团”之举彰显了,“草根老板”和新农民的创业大志。企业“抱团”重组、农民组团创业,是农民在经营活动中从觉醒升华到理性的过程。只有想把企业搞出名堂来的人、只有想抢抓机遇干出名堂来的人,才会积极参与重组、热心联合。由此可见,“抱团”重组体现了新型农民企业家立大志、创大业、做大事的精神风貌。
选择合伙创业,比个人“单枪匹马”创业更能顺利地度过创业期。任何潜在的合伙人都有优点和缺点。彼此了解各自的长处和短处,这仅仅是社交中的朋友,这是不够的。创业前找一个彼此适合的合伙人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人们选择创业合伙人时有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对项目感兴趣并愿意出资参与,能够共同承担投入、风险;二是在技术、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各有所长,能形成互补。
但是,上述标准还多局限在相对有形的可见层面,合伙人还应是志同道合并且能够同甘共苦、互相兼容的“盟友”。因此,合伙人的选择还要添加一项标准,就是性格上要能够兼容,在业务及经营管理政策乃至价值观上要能达成一致。
四、注重的要素——守法
在你开始创业前,你必须了解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样你才能更好地解决创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的企业立法已经不再延续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旧模式,而是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企业时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时,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你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你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你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律规定。企业设立后,你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其中涉及税法和财务制度。你必须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你还需要了解哪些支出可以打进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等。你需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因此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你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你需要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自的保护方法。你在业务中还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上只是简单列举创业常用的法律,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还会遇到大量法律问题。当然,你只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专业问题须由律师去处理。
应用法律手段管理中国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经济管理的重大变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农业生产领域,一旦建成了这样的法制秩序,中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五、注重的要素——和谐
俗话说:“和气生财”。创业需要和谐,这种和谐,一是指创业者的“心态”需要和谐;二是指创业的过程中需要和谐。宽松的社会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创业成功的无形资产,更是激发创业者创造力的重要条件。现在好多年轻人都想创业,但一试水,绝大多数人未足一年就黯然收场。这是为什么呢?
1. 这是一个心态问题。有许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还是有一些相对优势的,如技术、资金等。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创业者创业不足一年就失败了,这是因为创业者创业的心态不平和,也就是“心态不和谐”。他们在创业之初就梦想着短期内实现赢利,而忽视了做一些打基础的工作,结果往往造成本末倒置。比如说,一个创业者开了一家餐馆,他们可能先想到的是做宣传、搞推广,而轻视了搞好清洁、做好饭菜这些基础性的工作。
2. 在创业过程中,要注意作为多种要素的结合而存在的“和谐”。在创业团队内部,你需要和谐,这就好像一支乐队演出,即使只有一个乐手的演奏“跑调”,整个合奏就会马上失去美感,欣赏者也会感到曲调不和谐。
有了创业团队内部的和谐还不行,在创业过程中还需要与消费者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培养一批初具忠诚度的消费群体;需要与供应商创造和谐关系,这样才能使他们对你更加信任,从而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商品来源;更需要与社会建立和谐关系,这就要求你不能知法犯法、逃税漏税等。
3. 创业需要和谐,还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生态和谐。它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为基本原则,以继承和发扬传统农业技术精华并吸收现代农业科技为技术特点,强调农林牧副渔大系统的结构优化,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农户微观经营、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从而建立一个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不同产业部门之间全面协作的综合管理体系。几十年来,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高速增长,在很多地区和相当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这是一种“短视”的创业观念,是对资源的过度掠夺,是对环境的肆意破坏。2007年太湖蓝藻全面爆发,就是人类对生态和谐破坏的结果。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启示人们,必须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在农业生产过程当中,建立生态合理的新型农业生产体系和相应的技术体系。
创业需要和谐,和谐创业是一种高境界。“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顺和之意。“万丈高楼平地起”,有了创业的和谐,才有创业发展的未来。
改编自《现代农业创业指导》
三、注重的要素——合作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要想靠单枪匹马笑傲江湖,已是越来越难了。每个人都需要合作伙伴。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红花还要绿叶扶”,就是说现代人要有合作意识,共同创业。注入资本先天不足、不成规模单打独斗、一家一户小打小闹,一直是影响农民发展致富的“软肋”。而像 “抱团”这种合作创业的模式,无疑有利于农户摒弃作坊式加工,进而把事业做大做强。其优点为:
1. “抱团”创业有利于降低成本。小作坊也是企业,只要开工生产了,就要有厂房、后勤、机器设备、人员管理等。一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原来不可避免的资产闲置、材料浪费、开工不足等弊端,经过重组联合之后,机器设备利用率提高了,土地节约了,重复建设避免了,经营活动规范了,效益也提高了。
2. “抱团”打破了“同行冤家”的宿命。长期以来,许多人难以走出“不去相互提防就不是经商”的旧思维。现在,具有新思维的农民能反其道而行之,体现出的不仅仅只是团结协作,还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诚信和睿智。“抱团”折射出了如今的同行既是伙伴,更是朋友,只要抱团联合,就不愁没有出路,就不愁做大做强。
3.“抱团”之举可以取长补短,提高竞争优势。很多中小企业当初创业时大都是“因陋就简”,而“抱团”重组后,企业规模变大了,设备更新了,效益也增加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随之增强,往日对其不屑一顾的大企业、大客户也就不得不刮目相看了。“抱团”让他们更容易争取到大的合作机会。
4.“抱团”之举彰显了,“草根老板”和新农民的创业大志。企业“抱团”重组、农民组团创业,是农民在经营活动中从觉醒升华到理性的过程。只有想把企业搞出名堂来的人、只有想抢抓机遇干出名堂来的人,才会积极参与重组、热心联合。由此可见,“抱团”重组体现了新型农民企业家立大志、创大业、做大事的精神风貌。
选择合伙创业,比个人“单枪匹马”创业更能顺利地度过创业期。任何潜在的合伙人都有优点和缺点。彼此了解各自的长处和短处,这仅仅是社交中的朋友,这是不够的。创业前找一个彼此适合的合伙人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人们选择创业合伙人时有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对项目感兴趣并愿意出资参与,能够共同承担投入、风险;二是在技术、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各有所长,能形成互补。
但是,上述标准还多局限在相对有形的可见层面,合伙人还应是志同道合并且能够同甘共苦、互相兼容的“盟友”。因此,合伙人的选择还要添加一项标准,就是性格上要能够兼容,在业务及经营管理政策乃至价值观上要能达成一致。
四、注重的要素——守法
在你开始创业前,你必须了解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样你才能更好地解决创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的企业立法已经不再延续按企业所有制立法的旧模式,而是按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企业时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时,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你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你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你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律规定。企业设立后,你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其中涉及税法和财务制度。你必须了解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你还需要了解哪些支出可以打进成本,开办费、固定资产怎么摊销等。你需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因此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你还需要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你需要了解著作权、商标、域名、商号、专利、技术秘密等各自的保护方法。你在业务中还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上只是简单列举创业常用的法律,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还会遇到大量法律问题。当然,你只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专业问题须由律师去处理。
应用法律手段管理中国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经济管理的重大变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农业生产领域,一旦建成了这样的法制秩序,中国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五、注重的要素——和谐
俗话说:“和气生财”。创业需要和谐,这种和谐,一是指创业者的“心态”需要和谐;二是指创业的过程中需要和谐。宽松的社会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创业成功的无形资产,更是激发创业者创造力的重要条件。现在好多年轻人都想创业,但一试水,绝大多数人未足一年就黯然收场。这是为什么呢?
1. 这是一个心态问题。有许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还是有一些相对优势的,如技术、资金等。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创业者创业不足一年就失败了,这是因为创业者创业的心态不平和,也就是“心态不和谐”。他们在创业之初就梦想着短期内实现赢利,而忽视了做一些打基础的工作,结果往往造成本末倒置。比如说,一个创业者开了一家餐馆,他们可能先想到的是做宣传、搞推广,而轻视了搞好清洁、做好饭菜这些基础性的工作。
2. 在创业过程中,要注意作为多种要素的结合而存在的“和谐”。在创业团队内部,你需要和谐,这就好像一支乐队演出,即使只有一个乐手的演奏“跑调”,整个合奏就会马上失去美感,欣赏者也会感到曲调不和谐。
有了创业团队内部的和谐还不行,在创业过程中还需要与消费者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培养一批初具忠诚度的消费群体;需要与供应商创造和谐关系,这样才能使他们对你更加信任,从而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商品来源;更需要与社会建立和谐关系,这就要求你不能知法犯法、逃税漏税等。
3. 创业需要和谐,还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生态和谐。它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为基本原则,以继承和发扬传统农业技术精华并吸收现代农业科技为技术特点,强调农林牧副渔大系统的结构优化,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农户微观经营、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从而建立一个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不同产业部门之间全面协作的综合管理体系。几十年来,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高速增长,在很多地区和相当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这是一种“短视”的创业观念,是对资源的过度掠夺,是对环境的肆意破坏。2007年太湖蓝藻全面爆发,就是人类对生态和谐破坏的结果。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启示人们,必须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在农业生产过程当中,建立生态合理的新型农业生产体系和相应的技术体系。
创业需要和谐,和谐创业是一种高境界。“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顺和之意。“万丈高楼平地起”,有了创业的和谐,才有创业发展的未来。
改编自《现代农业创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