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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复杂的思想文化历史和中国社会实际,我们在讨论权力与权利问题时有三个可能被忽视的维度。一是汉语中"权"的原初含义。它预示着"权"是以一定的主体资格为前提、以正确目的为导向的灵活权变,外部表现是变动、反常,核心涵义在于支配和变通。二是今日"权"的理论前提。当今关于权力与权利的主流解释理论是西方近代以降的自然权利学说,自然法信仰和方法论个人主义是其两大理论前提,而马克思的学说恰恰针锋相对地反对这样的思想。三是福柯微观权力论的洞见。微观权力是无处不在却没有中心、主体,只能被行使而不能被占有的权力;现代权力的本质是基于微观权力的生命权力,身体规训和人口调节是其两极。在人们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的中国,这种洞见是对权力与权利的二元讨论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