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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通过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反思,分析了在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思想理念下,会计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我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强调的一个核心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谓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与根本观点。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决定着发展的路径;即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思想理念,其基本内涵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所谓全面,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各方面的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科学发展观不是某个领域的具体政策,不解决某方面、某个具体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决定和影响着各项具体政策的制定、各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是在制定具体政策和解决具体问题之前必须予以明确和牢固树立的。
科学发展观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思想指导,同样是会计发展的思想指导。在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之际,以科学发展观反思我国会计的发展,十分必要。
一、会计的全面发展
一般讲,会计可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部分。这两部分是密切联系的,缺了哪部分,会计的发展都不全面。财务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既供企业外部人士使用,又为内部管理服务;管理会计则要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信息,为内部决策提供数据分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财务会计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各项会计改革(包括企业会计制度改革、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会计人员管理改革、注册会计师管理改革、会计法制建设、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等)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格局正在形成。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是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既与国际惯例趋同又充分考虑中国实际情况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建立并非一挥而就,其背后的支撑是对重大会计问题(如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计量标准、资产价值确认、业务的处理原则等)的成熟认识(这又依赖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实务的研究),是对会计环境(如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走向、世界经济的现状与趋势等)的准确把握。至少从现在看,应当说新会计准则是比较成功的,它的建立体现了我国会计的创新,表明我国的财务会计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与财务会计相比,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则相对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从美国引进管理会计至今已有近30年。这期间,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工作者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做了大量工作,管理会计在我国的一些企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有学者在对管理会计应用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后认为,“目前中国管理会计主要应用在以下五个有用的领域:(1)成本会计系统;(2)短期决策的制订;(3)资本预算;(4)标准成本核算;(5)管理控制。”这些都是管理会计在我国得到一定应用的成绩。但总体看,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均不能令人满意。这表现为:第一,应用的系统性不够,所应用的只是管理会计的某些具体的方法,基本限于零星、分散的应用,远未形成完整的应用体系。第二,应用不均衡,管理会计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应用存在很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管理会计的应用较多,成效也较明显;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对管理会计则基本没有应用。第三,创造性应用较差,即在应用了管理会计的企业中,多数企业是因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而被动地应用管理会计,因而在应用中表现的积极性不足,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应用成果很少见。
在西方发达国家,管理会计早已被证明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但为什么在我国企业中的发展却如此缓慢呢?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是我国企业目前尚缺乏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环境和需求,企业经营仍然主要是粗放式的,对管理会计的需要不十分迫切。改变这一现状,扩大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范围和深度,既要做更多的宣传推动,也有待于企业对新型管理方法的普遍需求,不是凭借主观愿望短期内所能达到的。
二、会计的协调发展
会计的协调发展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会计各领域、会计实务、会计研究、会计教育之间的协调,即会计的专业协调;二是会计所涉及的各个利害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即会计的社会协调。第一个方面的协调前文中有所论述。相比之下,第二个方面的协调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尽管会计有其较系统的技术性,但它与其他管理活动、经济活动一样,是人类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要协调和规范的是会计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要解决的是人的社会关系;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会计的社会性。如果会计的社会协调做不好,其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就失去了意义;会计只有做好了它的社会协调,才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好会计社会协调,要通过这样一些途径去完成:
(一)会计的法制化
在法制的社会里,会计所涉及的各个利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由法律和制度来规范;会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法律和制度的保证。比如,投资人、债权人与企业的经济关系,就是由法律加以规定和保护的;会计正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投资人、债权人与企业的经济关系,处理相关的经济事项。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会计处理就失去了依据,随心所欲地处理业务,其结果必然导致矛盾与混乱,各利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无法妥善协调。我国对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是《会计法》,在其之下还有诸多的行政规定与制度,包括会计核算的制度、会计档案管理的制度、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等等,它们构成了会计的法规体系。我们的会计法规并不十全十美,需要不断地充实、完善;但更需要的是如何遵循法规的规定,照章办事。事实证明,会计执法比会计立法还艰难,其工作难度和对人的触动比会计立法还要大。
(二)会计公正
所谓会计公正也称作会计中立,指的是在确认和计量会计事项时,尽可能地基于客观的事实或数据;在选择会计方法时,尽可能地保持价值中立、不偏不倚,不带主观倾向;在记录和报告经营结果时,毫不歪曲地做真实和准确的报告和陈述。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4号报告对中立性原则有过这样的解释:“中立的财务会计信息趋向于使用者的共同需要,且与信息的特定使用者的特殊需要及其推断无关。不基于特定使用者的特殊需要而做推定及进行计量,才能增进信息对使用者的共同需要的相关性。财务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不应试图增加信息对少数使用者的有用性而伤害到可能具有相反利害关系的其他使用者。”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曾就会计的公正性解释说:“(1)会计程序必须公平地对待一切利益集团;(2)财务报告应保持真实和准确;(3)会计数据应当是公允、无偏见的。”可见,会计公正的目的就是要平等地对待社会上每一位会计信息使用者,无论他们是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政府、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还是其他什么人。会计公正并非仅停留在观念的层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经济活动的具体处理上。比如,在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不为了多表现管理者的当前业绩而特意地不采用快速折旧法;不为了欺骗社会公众而隐瞒或虚构关联方交易;在信息披露上,不向哪一弱势的信息使用者(如企业员工、小股东)隐瞒情况,等等。
我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出强调的一个核心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谓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与根本观点。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决定着发展的路径;即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思想理念,其基本内涵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所谓全面,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各方面的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科学发展观不是某个领域的具体政策,不解决某方面、某个具体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决定和影响着各项具体政策的制定、各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是在制定具体政策和解决具体问题之前必须予以明确和牢固树立的。
科学发展观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思想指导,同样是会计发展的思想指导。在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之际,以科学发展观反思我国会计的发展,十分必要。
一、会计的全面发展
一般讲,会计可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部分。这两部分是密切联系的,缺了哪部分,会计的发展都不全面。财务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既供企业外部人士使用,又为内部管理服务;管理会计则要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信息,为内部决策提供数据分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财务会计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各项会计改革(包括企业会计制度改革、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会计人员管理改革、注册会计师管理改革、会计法制建设、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等)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格局正在形成。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是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既与国际惯例趋同又充分考虑中国实际情况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建立并非一挥而就,其背后的支撑是对重大会计问题(如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计量标准、资产价值确认、业务的处理原则等)的成熟认识(这又依赖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实务的研究),是对会计环境(如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走向、世界经济的现状与趋势等)的准确把握。至少从现在看,应当说新会计准则是比较成功的,它的建立体现了我国会计的创新,表明我国的财务会计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与财务会计相比,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则相对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从美国引进管理会计至今已有近30年。这期间,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工作者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做了大量工作,管理会计在我国的一些企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有学者在对管理会计应用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后认为,“目前中国管理会计主要应用在以下五个有用的领域:(1)成本会计系统;(2)短期决策的制订;(3)资本预算;(4)标准成本核算;(5)管理控制。”这些都是管理会计在我国得到一定应用的成绩。但总体看,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均不能令人满意。这表现为:第一,应用的系统性不够,所应用的只是管理会计的某些具体的方法,基本限于零星、分散的应用,远未形成完整的应用体系。第二,应用不均衡,管理会计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应用存在很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管理会计的应用较多,成效也较明显;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对管理会计则基本没有应用。第三,创造性应用较差,即在应用了管理会计的企业中,多数企业是因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而被动地应用管理会计,因而在应用中表现的积极性不足,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应用成果很少见。
在西方发达国家,管理会计早已被证明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但为什么在我国企业中的发展却如此缓慢呢?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是我国企业目前尚缺乏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环境和需求,企业经营仍然主要是粗放式的,对管理会计的需要不十分迫切。改变这一现状,扩大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的应用范围和深度,既要做更多的宣传推动,也有待于企业对新型管理方法的普遍需求,不是凭借主观愿望短期内所能达到的。
二、会计的协调发展
会计的协调发展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会计各领域、会计实务、会计研究、会计教育之间的协调,即会计的专业协调;二是会计所涉及的各个利害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即会计的社会协调。第一个方面的协调前文中有所论述。相比之下,第二个方面的协调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尽管会计有其较系统的技术性,但它与其他管理活动、经济活动一样,是人类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要协调和规范的是会计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要解决的是人的社会关系;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会计的社会性。如果会计的社会协调做不好,其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就失去了意义;会计只有做好了它的社会协调,才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好会计社会协调,要通过这样一些途径去完成:
(一)会计的法制化
在法制的社会里,会计所涉及的各个利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由法律和制度来规范;会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法律和制度的保证。比如,投资人、债权人与企业的经济关系,就是由法律加以规定和保护的;会计正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投资人、债权人与企业的经济关系,处理相关的经济事项。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会计处理就失去了依据,随心所欲地处理业务,其结果必然导致矛盾与混乱,各利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无法妥善协调。我国对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是《会计法》,在其之下还有诸多的行政规定与制度,包括会计核算的制度、会计档案管理的制度、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等等,它们构成了会计的法规体系。我们的会计法规并不十全十美,需要不断地充实、完善;但更需要的是如何遵循法规的规定,照章办事。事实证明,会计执法比会计立法还艰难,其工作难度和对人的触动比会计立法还要大。
(二)会计公正
所谓会计公正也称作会计中立,指的是在确认和计量会计事项时,尽可能地基于客观的事实或数据;在选择会计方法时,尽可能地保持价值中立、不偏不倚,不带主观倾向;在记录和报告经营结果时,毫不歪曲地做真实和准确的报告和陈述。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4号报告对中立性原则有过这样的解释:“中立的财务会计信息趋向于使用者的共同需要,且与信息的特定使用者的特殊需要及其推断无关。不基于特定使用者的特殊需要而做推定及进行计量,才能增进信息对使用者的共同需要的相关性。财务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不应试图增加信息对少数使用者的有用性而伤害到可能具有相反利害关系的其他使用者。”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曾就会计的公正性解释说:“(1)会计程序必须公平地对待一切利益集团;(2)财务报告应保持真实和准确;(3)会计数据应当是公允、无偏见的。”可见,会计公正的目的就是要平等地对待社会上每一位会计信息使用者,无论他们是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政府、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还是其他什么人。会计公正并非仅停留在观念的层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经济活动的具体处理上。比如,在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不为了多表现管理者的当前业绩而特意地不采用快速折旧法;不为了欺骗社会公众而隐瞒或虚构关联方交易;在信息披露上,不向哪一弱势的信息使用者(如企业员工、小股东)隐瞒情况,等等。